六安市落实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2019年12月10日)
皖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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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时间:2019年12月11日 来源:皖西日报
(上接三版)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25 LADH197 裕安区新安镇东关村胜利组:外省在东关村胜利组焚烧大量鸡毛,每天焚烧有十几吨,周边几公里气味难闻,严重影响周边群众生活和健康。 大气 裕安区委和政府 陈社教王仲儒 裕安区新安镇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单位全称为六安市裕安区裕兴羽毛加工厂,位于六安市新安镇东关村胜利组,该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履行环评审批手续(裕环审〔2017〕150号),2018年9月13日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裕环函〔2018〕54号),该公司建有一条羽毛粉蛋白饲料生产线,通过收购家禽羽毛,经高温加热水解,制成半成品销售,项目年产羽毛粉1000吨。羽毛进入蒸汽罐通过高温高压处理达到充分蒸汽破解后,进入烘干阶段。破解、烘干过程,用导热油加热升温。破解罐是双层密封能承受一定压力的密封容器,夹套装导热油为热量来源。烘干采用真空干燥技术,利用真空泵将干燥过程产生的蒸汽,经过冷凝器冷却后,冷凝水进入储水罐暂存。产生蒸汽冷凝水约60t/a(0.2t/d),此部分废水氨氮含量较高,可用于肥料使用。项目设置储水罐,冷凝水送入储水罐集中收集,定期附近农户拉走做肥料使用,不外排。少量废气返回导热油炉二次燃烧,全过程系统处于密封负压状态,没有泄露,项目冷凝废气经真空泵抽回导热油炉二次燃烧,恶臭气体经燃烧分解后对周边空气环境影响较小。生物质锅炉安装有水膜除尘器(排气筒已达环评15米高要求),项目单位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环评完成时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现状主要为林地、农田和墓地等,无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项目选址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环评中描述恶臭产生环节为原料仓库。现场核查时该项目未生产,建有简易原料库但封闭不全,厂区道路硬化不全。 属实 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要求该工厂完善厂区环境管理制度区并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立即建设规范的原料仓库,严格控制储存量,厂区道路全硬化,加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必须确保废气达标排放。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其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依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查处。责任单位:裕安区新安镇党委和政府;责任人:马昌林和张远东;监管单位:裕安区农业农村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整改时限:2020年2月5日。 无 26 LADH198 新安镇东关村茶林组秸秆焚烧屡禁不止,造成大量浓烟,严重影响空气质量,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大气 裕安区委和政府 陈社教王仲儒 裕安区新安镇政府会同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分局于12月3日前往现场核查,经核查:经现场走访核查,新安镇东关村没有茶林组,附近也没有,举报地点应是新安镇东关村茶棚组,近期内没有发生秸秆焚烧现象。但在11月15日下午5点左右,该村发生一起约4亩焚烧稻田秸秆现象,新安镇政府会同东关村包组干部和新安派出所干警赶赴现场,将火扑灭,并进行了黑斑旋耕。由于肇事者为新安镇东关村茶棚组精神病患者殷福江。因此免于处罚。 属实 裕安区新安镇政府以此为鉴,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实行重点时段网格化包保,24小时值班不间断巡逻,同时加大对责任人和监管包保人员的处罚力度。区包保部门也将加大巡查督查力度,预防类似事件发生。责任单位:裕安区新安镇党委和政府;监管单位:裕安区交通运输局和区农业农村局。 无 27 LADH199 金安区四十里铺有若干家在马路周围进行喷漆作业,都是从江苏来安徽的,污染环境,味道难闻,影响周边群众安全和健康,并有车子乱放,交通堵塞现象。 大气 金安区委和政府 汪龙照霍绍斌 经查,金安区先生店乡南四十铺村街道两边有部分喷漆小作坊,大都是从2018年5月份起陆续从江苏迁来的,无环保设施,作业时有油漆气味。金安区先生店乡于2019年10月份开始对南四十铺村街道两边非法喷漆作坊开展取缔工作,截至11月20日已对前期发现的10余家喷漆作坊全部取缔完毕;南四十铺村街道两边时常有私家车及运货车辆无序停放在街道主干道上,导致道路拥堵情况时有发生。 属实 金安区先生店乡加大排查力度,发现非法喷漆小作坊立即予以取缔;对前期取缔的喷漆作坊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死灰复燃”;加强对南四十铺村街道上车辆管理,杜绝乱停乱放,防止交通拥堵。责任单位:金安区先生店乡、区生态环境分局;责任人:郑兴、王才军、肖国兴;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无 28 LADH200 金安区万达华府小区附近“有拈头”火锅店,前期反映督察组到现场调查无果。现仍然存在严重的油烟味,影响周围居民居住。目前,本人受到恐吓精神受到影响。已向相关派出所报案。本是公对公的事,现在成了私对私的事。请相关部门积极处理协调。 油烟 金安区委和政府 汪龙照霍绍斌 经查,位于万达华府1号楼下“有拈头重庆火锅城”,该商家已按照前期整改方案拆除厨房内的所有灶头,并拆除自建的烟道与油烟净化器,不进行产生油烟的烹饪,店内的火锅气味采用新净风系统从临街门楣处排出,但是新净风系统净化效果不理想。 属实 金安区督促商家采用加装吸附异味的设备更好的去除火锅气味,目前设备已于12月7日安装到位。后期,该店将定期更换滤芯,建立清洗台账,确保将气味对外环境影响降到最低。责任单位:金安区中市街道、区市场监管局;责任人:刘涛、邓忠玉、陆平;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无 29 LAWX112 梅山北路翰林一号公馆西侧水沟污染严重,气味较大,周边小区众多,影响居住环境,望能彻底根治。 水 市城管局 杜坤 信访件中水沟为北郊支渠,是苏大堰水系的一条支流,自解放北路与刘园路交叉口至老淠河,全长3120米,沿刘园路、梅山北路、寿春路穿过淠河北路流至老淠河;承担解放北路以北、梅山北路周边区域雨水的排放任务,主要收集清水河畔二期、解放北路小区、淠绿新村、柏庄春暖花开小区、碧桂园小区沿线一带雨水。存在问题:1、刘园路菜市场产生的垃圾污染河道;2、河底有淤泥、河道及两侧岸坡经常有生活垃圾;3、河道周边有混流污水排入河道。 属实 1、对河道进行清淤,清除河道及沿岸垃圾;2、沿刘大园路北侧、梅山北路东侧增设约1m高绿色隔离护栏,刘大园路临时菜市场段增设约2m高护栏,阻挡居民及摊贩向河道内抛洒垃圾,减少污染源;3、解放北路与刘大园路交叉口菜市场建成后,对临时菜市场及时进行搬迁,减少污水及垃圾等污染河道;4、河床内增设绿化浮床,栽植水生美人蕉、再力花、菖蒲等水生植物,进一步净化水质;5、对河道两岸绿化带景观进行提升,清除杂草、杂物及老化苗木;增植常绿植物、开花类植物及草坪等;6、引入活水,加速河道水体流动。责任单位: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责任人:方进;整改时限:2020年3月底。 无 30 LAWX113 裕安罗集乡清凉寺窑厂自2016年至今,一直都在偷着生产,烟囱直排,路面扬尘,拉砖的车辆很多,对周边的居民影响很大。还有丁集和顺河境内,有四家窑厂,顺河一窑、钱集窑厂、郭店窑厂,泥墩窑厂,这四家窑厂有闷窑有轮窑,生产工艺落后,用了十几年的窑体存在安全隐患,吃田吃土,都是高污染高能耗企业,既不符合现在的环保政策,也与国家的产业政策背道而驰,恳请督察组督促裕安区委政府全区彻查轮窑行业,为盼! 大气、其他 裕安区委和政府 陈社教王仲儒 裕安区内各涉及乡镇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经信局、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查,经核查:清凉寺窑厂、顺河一窑、钱集窑厂、郭店窑厂、马园窑厂采矿许可证都已经到期,裕安区区自然资源局已经按要求注销采矿许可证,均纳入了《六安市裕安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治理任务。现场核查时以上窑厂均已经断电停止生产。调查中没发现我区存在泥墩窑厂。 属实 裕安区各乡镇按照区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印发裕安区关闭取缔非法生产粘土砖轮窑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裕政办秘〔2017〕329号)文件要求已于12月3日前对以上窑厂断电停止生产。下一步区政府决定统一按取缔进行整改。目前正在制定拆除时间和复垦综合治理方案。责任单位:裕安区党委和政府;责任人:陈社教和王仲儒;整改时限:12月15日前出台专项整改方案,后续工作按方案要求逐步推进。 无 31 LAWX114 农批市场脏乱差,政府谁来管? 近年来,国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越来越细致、越来越规范,六安市紫竹林农批市场作为经营时间久、辐射范围广的民生企业之一,始终雨污不分离,现场环境脏乱差、气味难闻……背离了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尤其夏季老市场家禽区臭气扑面,蚊蝇乱飞,大雨天污水冒出,直排河道,污染环境。 作为老百姓餐桌食品的来源地之一,紫竹林市场环保、环境、管理始终处于监管松散的状态,加之市场方对经营户缺乏监管,经常使进场采购者无处下脚,现场污水横流,交易农产品随意堆放,这样的场所对食品安全根本不能得到保障。 不仅如此,紫竹林市场将产生的污水直排周边农田河道,空气污染等已影响到河道周围居民的生活,构成了对当地公共卫生状况的侵害,实在是“闹心”。对此,请有关部门要敦促市场遵纪守法,特别是当地较有影响的企业,更要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对损害国家与居民的环保问题,要及时追查、严肃问责,还广大市民一个绿色、健康的农批市场。 大气、水 裕安区委和政府 陈社教王仲儒 裕安区平桥乡会同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于12月2日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紫竹林农批市场雨污已经分流,但存在畜禽屠宰冲洗废水直排入物流北侧沟渠,沟渠两岸倾倒有部分垃圾,环境脏乱差等问题。 属实 裕安区平桥乡政府通过现场调查并督促紫竹林农副产品批发有限公司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为2019年12月15日前。具体措施如下:1、加强市场环境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垃圾日产日清。2、畜禽屠宰冲洗处现挖污水沉淀池,待沉淀处理后污水排放至污水管网,污水沉淀池定期清淤、消毒,排水沟采用钢板覆盖,确保无污水、垃圾裸露。3、市场污水管网进行改造,接入市政管网。4、沟渠两岸垃圾及时清理,加强管理,不准在此倾倒垃圾。 无 32 LAWX115 佛子岭东路的新华畜牧公司生产饲料里面添加了酒糟等系列的原材料,导致这个空气里面充满了难闻的气味,每次向区政府反映后,区政府也会让环保局的人过去查,但是压根解决不了问题,气味一直存在,得不到解决,金安区政府在2017年的时候说会退城进园把工厂搬迁到开发区进行生产,已经过去了两年了,气味一直伴随着我们,白天不能开窗,晚上也不能开窗,麻烦领导们督查一下,解决我们的问题。为盼! 大气、其他 金安区委和政府 汪龙照霍绍斌 经查,安徽新华畜牧科技有限公司位于佛子岭东路南侧,1999年9月建设,从事畜禽饲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年产畜禽、水产饲料18万吨。该项目环评于2006年通过六安市环保局审批(环监〔2006〕7号),2009年通过竣工环保验收(环验〔2009〕17号)。经核查,该公司生产原材料的酒糟不在已报批的建设项目环境报告表中,仅用于禽料生产中,使用的酒糟为经干燥、分离、粉碎加工后的干化粉末状酒糟,常温下无异味,在蒸汽加热工序中产生少量异味。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不属于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等重大变动内容。2019年11月11日,企业对无组织废气中的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开展监测,场界外最高浓度分别为0.23mg/m3、未检出、18(无量纲),结果显示不超标〔标准分别为1.5mg/l、0.06 mg/m3、20(无量纲)〕。但其在生产中排放的废气确实对气味敏感人群产生一定影响。关于举报件反映的退城进园工作,我区正在与该企业进行商谈,目前双方就退城进园条件大部分已达成一致,预计签约时间为2020年3月,根据规定过渡时间约为一年。 属实 金安区责令企业暂停使用酒糟生产工艺,进行相应的分析评价,根据评价结论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督促企业在退城进园之前加强生产管理,严防企业生产中的跑冒滴漏现象,确保所有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加快与企业协商,争取2020年3月签约,2020年底前搬迁完毕。责任单位:金安区重点处、金安开发区环保分局;责任人:吴允生、朱伟。 无 33 LAWX116 马园窑厂,该窑厂位于马家庵园艺场内,从105国道上经过六安西高速路口就能看到,大白天都在生产,冒的黑烟从国道上看的一清二楚,这样一家污染企业不仅影响生态环境,还对六安的城市形象也有影响!裕安区还有多家像这样的窑厂依然在生产,望督查组加大力度彻查! 大气 裕安区委和政府 陈社教王仲儒 裕安区农村农业局会同区自然资源局、区经信局、应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工作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核查,经核查:马园窑厂采矿许可证已经到期,区自然资源局已经按要求注销采矿许可证,纳入了《六安市裕安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2016—2025年)》治理任务。现场核查时该窑厂已经断电停止生产。 属实 裕安区农村农业局按照区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印发裕安区关闭取缔非法生产粘土砖轮窑企业实施方案的通知》(裕政办秘〔2017〕329号)文件要求已于12月3日前对该窑厂断电停止生产。下一步裕安区政府决定统一按取缔进行整改。目前正在制定拆除时间和复垦综合治理方案。责任单位:裕安区党委和政府;责任人:陈社教和王仲儒;整改时限:12月15日前出台专项整改方案,后续工作按方案要求逐步推进。 无 34 LAWX117 梅山中路沿路的清水河现在已经完全变成了一条臭水河。墨绿色的水体水质很差,而且散发出难闻的气味。旁边还有很多下水管仍在排放污水,望督察组重视解决。谢谢! 水 市城管局 杜 坤 信访件中水沟为北郊支渠,是苏大堰水系的一条支流,自解放北路与刘园路交叉口至老淠河,全长3120米,沿刘园路、梅山北路、寿春路穿过淠河北路流至老淠河;承担解放北路以北、梅山北路周边区域雨水的排放任务,主要收集清水河畔二期、解放北路小区、淠绿新村、柏庄春暖花开小区、碧桂园小区沿线一带雨水。存在问题:1、刘园路菜市场产生的垃圾污染河道;2、河底有淤泥、河道及两侧岸坡经常有生活垃圾;3、河道周边有混流污水排入河道。 属实 1、对河道进行清淤,清除河道及沿岸垃圾;2、沿刘大园路北侧、梅山北路东侧增设约1m高绿色隔离护栏,刘大园路临时菜市场段增设约2m高护栏,阻挡居民及摊贩向河道内抛洒垃圾,减少污染源;3、解放北路与刘大园路交叉口菜市场建成后,对临时菜市场及时进行搬迁,减少污水及垃圾等污染河道;4、河床内增设绿化浮床,栽植水生美人蕉、再力花、菖蒲等水生植物,进一步净化水质;5、对河道两岸绿化带景观进行提升,清除杂草、杂物及老化苗木;增植常绿植物、开花类植物及草坪等;6、引入活水,加速河道水体流动。责任单位:市市政工程管理处;责任人:方进;整改时限:2020年3月底。 无 35 LAWX118 现举报六安市万佛路河滨新村内格林超市在小区内垃圾桶乱倒超市垃圾(卖剩下来的蔬菜和乱七八糟的超市用废的物品),地点在小区F区和E区之间,格林超市和小区物业勾结,小区物业收取格林超市费用,甚至还有外面皖西中学对面的饭店也都在小区垃圾桶倒泔水,导致地面污水横流。请领导来查看一下。另外环卫部门每天早上三点来小区收垃圾,回收垃圾桶到垃圾车的声音严重影响小区居民休息。河滨新村是主城区的重要小区之一,如此恶劣环境怎么让人生活。 垃圾、噪声 裕安区委和政府 陈社教王仲儒 11月18日上午,裕安区小华山街道会同区城管局、河滨社区等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现将核查情况报告如下:裕安区皖西中学对面河滨新村小区E区、F区格林超市确实存在将垃圾倒入小区的垃圾桶内、门口饭店的垃圾也倒入小区垃圾桶内现象,物业对此是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的,环卫工人在凌晨4点收垃圾时造成污水横流,影响了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因此群众反映属实。 属实 1、裕安区小华山街道、河滨社区联合城管、环卫等部门约谈疯狂美食城和格林超市负责人王绘良,责成两家责任主体对产生垃圾先进行干湿分离后再定点投放。2、裕安区小华山街道、河滨社区联合区房管中心约谈小区物业企业负责人,对破损垃圾筒全部进行更换,垃圾筒座基进行修整,并在座基旁设置排污引流管网。3、明确1名社区工作人员郭立金和1名物业主管朱成翠定点包保,每天不定时巡查,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垃圾筒周边地面清洁。目前以上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 无 36 LAWX119 六安市裕安区石婆店镇三岔村刘家大冲石料厂环境污染,噪音污染。黄涧河到石料厂的路被拉石料的车压的坑坑洼洼,晴天灰尘大的什么都看不见,雨天是一身泥,旁边农作物的枝叶上全是灰尘,现在正值干旱季节,河沟里的水被上游的石料厂污染的是浑浊不堪,连衣服都不能洗。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环保督察组去检查的时候就停工了,路上也没拉石料的车跑,公路是白天水洒的不停,但是环保督察组一走,就加班加点的生产,拉货的车都能堵个一公里。恳请督察组去查查。 噪声、扬尘、水 裕安区委和政府 陈社教王仲儒 裕安区石婆店镇政府、裕安区自然资源局、裕安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于2019年11月13日对六安市裕安区石婆店镇刘家大冲石料厂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六安市裕安区石婆店刘家大冲石料厂,地址位于六安市裕安区石婆店镇三岔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503MA2MXGEQ6E,执行事务合伙人谢勇。裕安区环保局2017年8月29日作出了该项目的批复(裕环审〔2017〕88号);2019年3月16日该厂完成竣工环保验收;该厂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341503-2019-011-L)。现场检查时,正在进行设备维修保养,清运石料,凿岩作业。凿岩作业中采取雾炮降尘;装卸石料作业在出料仓内,采取喷淋降尘。破碎车间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空排气筒排放;皮带运输廊道进行了密闭处理;产品堆场车间已封闭;厂区道路进行了硬化,进出口设有车辆冲洗平台,车辆出厂经过冲洗平台,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有洒水车辆对厂区道路和厂区外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运营中产生的剥离岩土用于生态恢复,除尘器收集粉尘、沉淀沙石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污染问题得到有效的控制。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厂采矿区道路没有按环评要求进行硬化。 属实 裕安区石婆店镇政府、裕安区自然资源局、裕安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要求该企业尽快按环评要求完成采矿区道路硬化。同时要求企业加强管理,正常使用雾炮降尘、喷淋降尘、进出口车辆冲洗等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刘家大冲石料厂按建设要求,规范开采、安全生产、环保达标。责任单位:裕安区石婆店镇党委和政府;责任人:王晓莉和钱祥龙;整改时限:2019年12月31日。 无 37 LAWX120 六安一中西边这条河政府出钱修了岸堤,但是水依然黑臭,不知道政府修的这个岸堤有什么用。难道是为了面子工程,花了这么多钱,水跟以前还是一样。 水 市城管局 杜 坤 信访件中水体为大雁河,经现场查看,一中西侧有一箱涵出口污水流入大雁河。由于是暗涵,结合现场周边情况,初步分析是周边小区有生活污水混入。 属实 1、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追根溯源,调查污水来源。2、根据调查结果,从源头治理,截断污水来源。3、在河道管理中加大保洁力度。4、加大巡检力度,及时发现及时报告。责任单位: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给排水管理处、市排水公司;责任人:方进、黄锡文、文才兵整改时限:2020年3月底。 无 38 LAWX121 六安市新邦建材厂位于分路口镇中铁二十局院内,该厂是一家典型的未验收就投入大量生产的企业,加工水稳材料和破石过程中污染治理设施从不使用。像这样跟当前环保政策大相径庭的违法企业望督察组给予关停和取缔。 其他 裕安区委和政府 陈社教王仲儒 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在分路口镇只有中铁二十四局有临时用地,没有中铁二十局。中铁二十四局在完成铁路建设任务后,已经撤离,其临时用地内现有三家注册的公司,分别是六安市金路建材有限公司、六安市恒隆建材有限公司、六安市远祥建材有限公司。安徽新邦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位于本镇街道居委会二十四局桥梁厂大院内,该企业隶属六安市金路建材有限公司的一个分厂。六安市金路建材有限公司内部设有6个车间,一条水稳生产线(挂牌为六安市新邦建材厂)、四条石料加工生产线及一条河石破碎加工生产线。六条生产线均经过环保部门审批(裕环审〔2016〕66号、裕环审〔2019〕54号),全部通过自主环保竣工验收。经调查该厂于2019年9月13日已停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所有生产线均未进行生产厂房关闭。由于停产期间,无人管理但原料堆场堆放的物料覆盖不完全,也未建设挡墙、未加装硬顶、未配置强制性除尘喷淋设备定期洒水抑尘,存在厂区地面清扫不及时,积尘较厚。六安市恒隆建材有限公司批准建设4条石料加工生产线、1条水泥建材制品生产线、1条人造石生产线(裕环审〔2017〕86号),前期建设的3条线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裕环函〔2018〕50号),第4条生产线生产设备已安装,未投入生产,未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但厂区3号生产线车间外墙存在部分破损、原料堆场内堆放的物料覆盖不完全、也未建设挡墙、未加装硬顶、未配置强制性除尘喷淋设备定期洒水抑尘,存在厂区地面清扫不及时,积尘较厚。六安市远祥建材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已经环保部门审批(裕环审〔2018〕232号),并通过自主环保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现场调查没发现问题。 属实 裕安区分路口镇党委政府会同区住建局、生态环境分局约谈了有问题的两家企业法人,要求六安市金路建材有限公司、六安市恒隆建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厂房内配套安装除尘喷淋设备定期洒水抑尘。修缮厂房破损。对原料堆场进行全覆盖并建设挡墙、加装硬顶。及时对厂区进行洒水降尘,并安排专人进行清扫,保持地面整洁。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六安市金路建材有限公司、六安市恒隆建材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处罚决定书2份(裕环罚〔2019〕24、25号)六安市金路建材有限公司处罚金额6万元,六安市恒隆建材有限公司处罚金额4万元。 无 39 LAWX122 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祝墩村祝墩村民组村民吴永志,通过疏通关系在良田区盖工业厂房,但是将厂房租赁出去,生产高污染塑料类制品,私自在灌溉水源埋置抽水管和排污管,周围2公里的地方臭气熏天,夜间焚烧有毒垃圾,粉尘也是到处飘散。这种情况在今年四月份已经有人举报,但是当地村委会估计收到好处,大概停滞半个月又死灰复燃。要求:这个高污染的作坊式工业厂房藏匿在农村农业生产区域是否合规,污水直接排放河道,请环保的领导们彻查,请求永久取缔,时间已经非常长,残害百姓,还百姓一个安静的生活环境,感谢! 水、扬尘 金安区委和政府 汪龙照霍绍斌 经查,六安市金安区椿树镇祝墩村吴永志塑料颗粒加工厂占地约1500平方米,于2018年10月投产,主要以废旧编织袋为原料加工塑料颗粒,原建设有制粒机1套、塑料破碎机1台。该塑料颗粒加工厂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无其它任何相关审批手续,无环保污染治理设施,属于取缔关闭类“散乱污”企业。因其前期被举报,椿树镇已于11月25日前督促其按照“两断三清”整治要求,将生产用电切断,厂房内的原料、成品、机械设备及电源线已全部清理,“两断三清”执行到位。 属实 金安区椿树镇加强日常巡查力度,防止“死灰复燃”。责任单位:金安区椿树镇、区经信局;责任人:陈奇兵、张扬、张纯寿;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无 40 LAWX123 六安市裕安区单王乡张集村许洼组,有个麻杆厂。一到晚上几个工人开始烧麻杆,那浓烟弥漫,方圆十公里都能闻到刺鼻的气味。请问这样的厂合法吗? 大气 裕安区委和政府 陈社教王仲儒 2019年12月5日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经查,该碳厂位于裕安区单王乡张集村许洼组,名称为“六安市邦发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法人名叫“王邦芝”。收购麻杆利用炉窑闷烧成麻秸炭后破碎成粉状对外销售。该企业于2016年5月履行环评手续,于2019年9月阶段性竣工自主环保验收。该碳厂共建20门炉窑,配套建有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检查时该企业没有生产,据了解该厂因市场原因停产2个多月。现场存放有大量秸秆,不能提供近期监测报告。 属实 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待该企业恢复生产后,对其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依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无 41 LAWX124 小东门裕安区恒泰小区,14号楼和15号楼之间,曼宁粥铺后厨,油烟在2楼对着小区内,窗户都不能开,往家里灌烟。 油烟 裕安区委和政府 陈社教王仲儒 裕安区鼓楼街道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于12月4日立即前往现场核查,经核查:该餐饮店营业执照名称是六安市裕安区曼玲粥铺,位于六安市裕安区恒泰小区二期14号楼8铺(一楼),经营面积大约120平方米,于2019年6月28日开业,主要为蒸包子和煮粥,该店蒸锅排气口位于二楼,蒸锅排气设备排风口面向小区排放,排放的主要为水蒸气。 属实 裕安区现场与该业主协商,店主表示将对排气管道进行改造不对小区排放,以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责任单位:裕安区西市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责任人:王垒和田磊;整改时限:12月13日。 无 42 LAWX125 霍山县文峰北路“大草原烤羊腿”烧烤店每天营业到凌晨3点,抽烟机噪声严重影响休息。建议督查组要求这家烧烤店把油烟机安装在离居民区远的位置,或者店面换地方经营。 油烟、噪声 霍山县委和政府 项跃文赵 珞 经核查,“大草原烤羊腿”烧烤店位于霍山县文峰北路烧烤特色一条街,实际经营人为曹志民,该户于2015年4月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霍山县同乐湾饭店”,以烧烤、夜宵为主,店外设有“大草原烤羊腿”广告。现场核查时,该户厨房油烟净化器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工作;液化气烧烤炉安装在室内,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12月4日下午及晚上,霍山县城管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及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两次到“大草原烤羊腿”烧烤店现场检测,油烟排放及噪声均达标。经执法人员在周边调查了解,该户存在经营到凌晨3点的现象。 属实 鉴于该烧烤店噪声未超标,且所在区域为霍山县城区烧烤特色一条街,为保证周边群众正常休息,在油烟、噪声达标的前提下,要求该户作如下整改:1.厨房窗户再加隔音板,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外界的影响;2.严格落实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保洁制度,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保洁,并完善清洗维护台账;3.要求该户设立告示牌,劝导顾客文明就餐,晚22:00后禁止大声喧哗。牵头单位:霍山县城管执法局;配合单位:霍山县市场监管局;责任人:石爱武、柯永升;整改时限:2019年12月15日。 无 43 LAWX126 六安市裕安区毅达小区居8-4栋楼房及平行楼间距都不到三四米距离南边8-3楼房下就有多处冷库及冷库制冷室外机,争先恐后的时时发出巨大噪声及震动声。巨大噪声及震动声多年来始终严重影响隔壁及楼上居民生活,给居民环境造成严重的噪音污染。 噪声 裕安区委和政府 陈社教王仲儒 裕安区西市街道会同区商务局、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南门农贸市场由西商南门农贸市场与毅达小区共同组成,总占地面积5.4万平方米,小区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其中住房建筑面积4.73万平方米,门面房建筑面积2.037万平方米。毅达小区是六安市最早开发建设的开放式小区,该小区一层均为对通式门面房,二层及以上为住宅。门面房主要承担农贸市场功能,是六安市区最大的一个农贸市场。部分经营户在门面房中建有冷库,比较集中区域为8-3、8-4两楼之间的商铺。前期该小区冷库经营户已与裕安区西市街道响铃庵社区签订承诺书,承诺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不开机运营。绝大多数商户能够遵守,少数没有遵守协议的商户。 属实 目前裕安区西市街道已要求该小区物业(六安市裕桥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加强夜间巡视,避免有商户夜间开启冷库制冷机的现象,以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同时裕安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也将配合街道加强监管。责任部门为西市街道党委和政府,责任人为王垒和田磊。 无 44 LAWX127 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广州一变厂区内生产布料颗粒无环保设备废气废水直接排放,气味难闻,望督察组领导可以严格查办。 大气、水 霍山县委和政府 项跃文赵 珞 经核查,该群众举报企业是安徽亿盛化纤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安徽霍山经济开发区安园大道东侧、纬一路北侧(租赁广州一变电气设备有限公司霍山分公司厂房)。项目占地5000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主要生产设备有团粒机6台,碎布机6台,6套生产线,年产20000吨涤纶团粒。项目于2018年12月7日获得环评批复(霍环评〔2018〕73号)。该公司于2019年3月开始试生产,因市场行情原因,目前实际产能仅为1300吨,不能满足验收条件。该公司目前已有4套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2台(2套生产线共用一台废气处理设施),生产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放筒排放;熔融制粒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废气净化系统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放筒排放。工业用水是废气治理设备冷却水,通过冷凝水槽收集存储循环使用,不外排。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生产设备尚未封闭,废气治理设施未安装到位,废气收集率不高,需进一步整改提升。 属实 现场核查后,霍山县政府要求县经济开发区、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科技经信局对照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具体措施如下:1.立即停止试生产,进一步加强生产现场管理,尽快完善废气污染防治设施;2.对生产设备进行封闭,提高废气收集率;3.在2020年1月底前完成项目“三同时”验收工作。牵头单位:霍山县经济开发区;配合单位:霍山县科技经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人:陈世宏、李永海、朱松如;整改时限:2020年1月31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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