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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市级劳模评选和管理办法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19年12月10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 王元军)日前,《六安市劳模评选和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标志着我市的劳模评选和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为进一步激发社会正能量,发挥劳动模范先进引领作用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
  该《办法》共十九条,对市劳动模范评选组织机构和评选的范围、条件、程序以及劳模管理、待遇、荣誉称号的取消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市级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奖励和服务管理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发挥先进人物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
  该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实施办法》,同时参考了有关地市的相关规定,通过座谈会、走访劳模等方式,征求市人社、市财政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在调研的基础上,历时一年最终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