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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我市城乡居保将迎“新福利”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19年11月29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郭秀川 记者 储勇)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从2020年1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待遇水平等政策将作重大调整,其中,缴费档次标准将调整为15个,并通过提高缴费补贴标准激励参保群众按较高档次缴纳保费。
  据悉,从2020年1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在原有的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基础上,新增4000元、5000元、6000元3个档次,并保留了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供贫困人口等缴费困难人员选择。
  在缴费补贴方面,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适当增加缴费补贴。从2020年1月起,最低缴费补贴由原来的35元增加至40元,缴费档次200元至1000元的,每多缴100元补贴增加1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为了鼓励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增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2元。
  此次新政策的实施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我市将积极贯彻落实,加大宣传力度,确保让这一普惠民生的政策家喻户晓,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