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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宣判王育等人恶势力犯罪案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19年11月20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刘新年 记者 储著坤)11月14日上午,舒城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王育、刘宗涛、周楠楠、张飞飞、罗国刚、朱伟、郭大明、朱学维、汪昌钱非法拘禁一案公开宣判。对恶势力纠集者王育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对其他成员刘宗涛、周楠楠、张飞飞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刑罚。其余五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六个月不等刑罚,对犯罪情节较轻的三名被告人依法适用了缓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4年间,王育、刘宗涛、周楠楠、张飞飞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王育为纠集者,刘宗涛、周楠楠、张飞飞为成员的恶势力。该恶势力在舒城县境内多次实施滋扰、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另被告人王育分别伙同罗国刚、朱伟、郭大明、朱学维、汪昌钱多次实施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育为索取债务伙同刘宗涛、周楠楠、张飞飞、罗国刚、朱伟以“软暴力”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被告人王育伙同被告人郭大明、朱学维、汪昌钱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上述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系共同犯罪。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