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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不动产登记两种类型首次“不再看现场”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19年09月25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 杨子)为全力创优我市“四最”营商环境,提升登记水平和工作效率。近日,记者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我市将新供的单独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新供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的两种类型首次登记由原来的每宗都需要现场查验调整为不需看现场。此举将进一步缩减办事时限、压缩办事环节。
  届时申请人(代理人)可以通过向中心不动产权籍调查科申请,在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的情况下,权籍调查科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表,并按照一次性告知和即时办结的原则进行受理和审批。据了解,申请单独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登记的需要带齐申请人(代理人)身份或资格证明,代理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若有土地移交协议书,须一并附上);土地出让金或划拨款(无偿划拨除外),税费全部缴清票据。申请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的需要带齐申请人(代理人)身份或资格证明,代理申请的提供授权委托书;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原件);房屋已经竣工的材料(原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