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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人被控15项罪名66宗犯罪事实

金安区法院公开审理汪贤兵、李永生等涉黑案

皖西日报 新闻    时间:2019年09月07日    来源:皖西日报

  本报讯(记者 储著坤)9月6日,金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汪贤兵、李永生等27名被告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15项罪名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汪贤兵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开始混迹社会,通过在金安区东桥镇等地实施一系列暴力违法犯罪渐成恶名。1996年1月10日,被告人汪贤兵与李永生、李国新等8人“歃血为盟结为兄弟”,并于当晚持枪枪击被害人袁某致其重伤。由此,初步形成以被告人汪贤兵为首,以被告人李永生、李国新、田凤友等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1996年,汪贤兵因上述故意伤害罪入狱服刑,2015年2月刑满释放。出狱后,汪贤兵迅速接手“志新公司”,并将组织成员或发展为股东,或安排为员工。披着志新公司的“合法外衣”,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以黑护商、以商养黑”,大量购买枪支弹药、棍棒刀具等犯罪工具,肆意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串通投标、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敛财800余万元。
  在金安区东桥镇,该组织为争抢工程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串通投标。为控制砂石运输,多次打砸他人运输车辆,致多名驾驶员卖车转行。通过不断滋扰、纠缠方式迫使他人关门停业,强取11家快递点代理权。如此,以汪贤兵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逐步垄断了当地的建筑工程、砂石运输、快递等行业,对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和恶劣影响。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院校师生、辖区群众及被告人家属200余人现场旁听。
  该案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多达66起,预计庭审将持续六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