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做好两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
本报讯(林元庆 记者 张世巧)12月28日,市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洁建设工作的通知》,并将对因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通知指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市委、市政府“二十条”规定,继续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两节”这一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挺纪在前,突出问题导向,畅通监督渠道,用好“四种形态”,切实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节日腐败”行为。对借“两节”之机干扰节后县区和乡镇(街道)换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推动换届有关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通知要求,贯彻运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个利器,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所在单位或分管范围内“两节”期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将严肃问责。通知还公布了市纪委举报电话:0564—12388;举报信寄市纪委信访室;网上举报:http://anhui.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