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贤涛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城市和非农产业转移,村庄空心化、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谁来种地”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培育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已成为当务之急。十八大报告提出,“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为解决“谁来种地”问题、推进农业现代化指明了方向。
目前,金寨县沙河乡有承包农户3900户、50亩以上的种植大户50余户、农民合作社63家、农业产业化企业20家,家庭农场5家,初步形成了以承包农户为基础,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龙头企业为骨干,有力地支撑了传统农业改造和现代农业建设。
但是,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农村劳动力呈现老龄化、低文化,出现了年龄段、季节性、区域性等结构性短缺,50岁以上的劳动力占比超过了50%。新生代农民工普遍务农意愿淡薄。二是承包农户原先规模小,人均耕地1亩,分布零散;且不断分化,兼业化倾向明显,撂荒等粗放经营现象多发频发。三是存在着“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面临着自然、市场和质量安全“三重风险”。四是农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普遍缺乏为农民提供“统”的服务能力;经营性服务组织发育不充分,经济实力弱,政策扶持不够;公益性服务供需衔接不紧密,服务机制尚需健全。
从总体来看,“一家一户”单打独斗搞生产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改变,迫切需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今后谁来种地”问题。
结合沙河乡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应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为主、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企业为重点,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在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标准制订上,应结合实际,从居住地域、农业劳动时间、生产经营规模、素质能力水平等方面进行认定探索。在培养途径方面,应突出重点,优化培养方式,着重抓好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科技示范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的培养,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同时,要完善相关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扩大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训规模。
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在认定标准方面,应鼓励按照“生产有规模、产品有标牌、经营有场地、设施有配套、管理有制度”的要求,探索不同生产领域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的认定标准。在政策扶持方面,应进一步明确标准,对经营耕地、养殖畜禽达到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予以奖励。同时,要强化工作指导。加强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财务收支、成本收益核算和生产经营的指导,提高市场竞争力。
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扩大营业税优惠范围,完善所得税减免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合作社开展加工贮藏建设、直供直销等业务。同时,强化信贷支持,建立信用贷款和抵押担保制度,为合作社中短期贷款提供信贷担保支持。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库,着力打造合作社领军人才队伍和辅导员队伍。
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龙头企业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主体。应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农业,建立与农户、合作社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支持龙头企业为生产基地农户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产品营销等各类服务。应通过财政贴息方式,支持龙头企业兼并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鼓励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
加快培育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应加快构建以农业公共服务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此工作中,应积极培育经营性服务组织,并总结推广多种农业生产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