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人)
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陆善国

职责概述:贯彻执行国家职业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实施国家职业资格制度、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落实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指导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承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具体工作。
农村社会保险科科长 张培

职责概述:制定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相关政策,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根据省文件分工,组织全市开展“老村干”等8个老字号群体生活补助代发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人)

食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张道圣
职责概述: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承担全市流通环节食品监管制度建设,监督实施流通环节食品的行政许可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等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林林

职责概述: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标准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分析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有关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发现、纠正违法和不当行为。
科技风险管理科科长 张 勇

职责概述:组织实施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科技项目,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统计工作,分析预测全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并开展风险监测。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再评价工作。协调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 张华建

职责概述: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承担市辖区食品药品稽查工作,组织查处违法违规案件;负责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受理、咨询服务和督办等工作;负责食品药品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承担辖区内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工作;监督指导县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稽查工作,组织协调跨县区违法案件和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和督办;承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水利局(2人)
防汛抗旱科、市城区淠河防洪工程管理局科长,兼任局长 郭昌兵

职责概述:协调、指导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市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市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汛(旱)情预警和水(旱)灾情发布;协调、指导山洪等灾害防御工作,以及行蓄洪区运用补偿工作;负责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六安市城区淠河防洪工程管理局全面工作,负责淠河六安城区段大雁河排涝站、平桥排涝站、以及沿河永安桥等排涝涵闸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维护,负责编制工程设施年度运行管理与维修养护计划,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以及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 薛峰

职责概述:负责境内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按规定参与监督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和阶段验收;监督受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整处理;其他有关工作。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人)
综合监督科科长 杨传胜

职责概述: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和计划生育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消毒产品和涉及生活饮用水安全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打击卫生计生违法行为和查处案件;负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依法开展血液安全监督工作;指导规范综合监督执法行为。组织拟订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工作。
中医药发展与服务管理科科长 杨瑞菊

职责概述:拟订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中医药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管理和组织实施中医药重点科研项目,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承办中医药师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及其技术应用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业务进行指导。
市农委(2人)
农业产业化指导科科长 杨劲松

职责概述:承担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和市新农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农产品、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协调落实扶持政策。拟订农业信息体系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的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产品价格动态;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指导农产品品牌培育、保护和发展,开展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
农村经营管理科科长 王善武

职责概述: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及财务、资产管理;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建设,协调落实扶持政策;指导农业社团工作。监测分析农民收入情况;负责农民负担监测,参与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受理有关农民负担问题的举报,处理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
市统计局(2人)
工业统计科科长 梁波

职责概述:组织实施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商贸统计科(服务业统计科)科长 周波

职责概述:组织实施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统计数据;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分析。
人民银行六安市中心支行(3人)
国库科科长 吴永俊

职责概述:负责组织管理、监督检查辖内各级国库会计核算业务、内部管理、内部控制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确保国库资金准确、安全、完整;负责办理中心支库各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报解、入库及库款支拨、预算收入退付、预算收入更正等业务,真实、完整反映财政收入、支出情况;强化监督,保证各项预算收支业务合法、合规;编制中心支库各级预算收入日报、月报和年报;编制全辖地方预算收支、退库统计报表和统计快报,按期保送各类报表;严格内外对账制度,确保数字准确、完整;组织“财税库银电子缴税横向联网系统”业务推广,提高预算收入、支出、退库、更正业务处理效率,负责搜集、反映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情况;组织对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监督管理,总结交流经验、及时解决问题;负责组织辖内国库部门开展对商业银行代理国库业务执法检查和综合评价工作;加强对国库业务的调研、分析,积极向上级行、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分析材料和调研报告;定期分析全辖地方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协调辖内国债发行、兑付、销毁、反假工作,编制全辖国债发行、兑付统计汇总报表,年度销毁报告表。
货币金银科科长 周先来

职责概述:贯彻货币金银工作方针、政策,管理全市货币金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业务操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现金投放、回笼情况分析,编制发行基金年度需求计划;执行、调整发行基金调拨计划和残损人民币销毁计划,调整市场流通货币的面额结构;办理人民币发行基金保管、调运、清分、销毁及核算业务;组织新版人民币发行和旧版人民币、残损人民币的回收;监督检查商业银行现金出纳业务,确保流通中人民币券面质量;组织反假货币宣传、培训、收缴和鉴定工作;承办六安市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会计财务(反洗钱)科科长 潘文森

职责概述:实施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管理,做好对辖内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市粮食局(3人)
行业管理科科长 司 荣

职责概述:负责全市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指导并推动全行业的技术推广;编制全市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负责管理和监督粮油加工业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负责粮油加工业的产品、产量、产值、利润的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开展粮油订单和粮食产业化经营;指导城市粮油连锁店和农村粮油服务社建设;指导品牌建设,开展“放心粮油”进农村活动;指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
监督检查科科长 姚成贵

职责概述:负责监督检查有关粮食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市级储备粮计划、质量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购销活动、粮食质量、粮食仓储设施和设备等;依法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市粮食执法支队(局属事业单位)支队长 张宏福

职责概述:负责在本局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粮食企业执法检查;配合金安、裕安区粮食局在金安、裕安区范围内对重要违法案件进行查处;配合局监督检查科参与全市的粮食监督检查;参与本系统内重大案件的查处。
市民政局(2人)
优抚科科长 梁 培

主要职责:执行国家制定的抚恤优待政策法规,负责全市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工作;负责审核上报革命烈士称号、退役军人和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等级及烈士褒扬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拥军优属活动;指导全市光荣院、烈士建筑物的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基金、优待金的建立、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双拥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创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和军民共建活动,推广先进经验;协调军政、军民关系;处理军地历史遗留问题;承担慰问部队的有关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救灾救济科科长 赵宏

主要职责:拟定全市救灾和社会救济工作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市减灾抗灾救灾工作,落实防灾减灾规划;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救灾信息系统管理;承办灾情调查、核实、上报工作;承办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灾民生活救助;承担境内外对市政府捐赠救灾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活动;承办有关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承办市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市森林公安局(1人)
法制科科长 台润婷

主要职责:负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法制工作,承担非林业重点县区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案件和市局直接查办案件的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检查和执法监督,开展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并提供法律咨询;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和国家赔偿工作,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和承办市局受理的信访案件。
六安银监分局(2人)
国有银行监管科科长 程威

职责概述:负责辖内大型银行分支机构的监测、评价和预警等非现场监管相关工作;负责上述机构的机构、业务、高管人员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对上述机构的全面现场检查和专项现场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初步处罚意见;负责上述机构的投诉查处、风险处置工作;对上述机构发生的案件进行查处督办;负责指导监管上述机构的内控建设和合规经营。
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科科长 章丽

职责概述:负责辖内农业发展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监测、评价和预警等非现场监管相关工作;负责上述机构的机构、业务、高管人员的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对上述机构的全面现场检查和专项现场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提出初步处罚意见;负责上述机构的投诉查处、风险处置工作;对上述机构发生的案件进行查处督办;负责指导监管上述机构的内控建设和合规经营。
市安监局(3人)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科长 刘海鹰

科室职责:拟订职业卫生监管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规行为;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和职业史、职业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负责汇总、分析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等信息,向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安全监管二科(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有关情况说明:该科室目前暂由六安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高家利同志负责工作。
科室职责: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查处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领域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承担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有关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监督核查建设单位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按照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编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案;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信息化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力量,统一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事故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接收、处理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应急培训、演练工作。负责全市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承担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安全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起草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
安全监管三科科长 徐基安

科室职责: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承担相关安全生产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准入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市财政局(国资委)(2人)
综合科(金融科、外资科)科长 柴军

职责概述:研究全市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研究提出有关的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公务员津贴补贴具体工作;参与工资、物价、住房、国有土地使用等制度改革;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财政票据,积极推进非税收入票据电子化系统建设;承担彩票管理的有关工作;规范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参与国有土地收支管理;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补贴发放资金管理;按规定监管地方金融类企业业务;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负责全市政策性金融类业务;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项目储备、宣传和业务指导。负责办理省财政厅转贷给市政府的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日常管理工作;参与有关贷款项目的申报、评估、执行、监督和检查,并负责落实还贷;承担市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合作的有关工作。
国库科科长 杨蕾

职责概述:负责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及总预算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国库管理、国库集中收付相关制度办法;管理市级财政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负责总预算会计、专户管理非税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会计核算;负责全市和市级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编制市级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市级、市对区级财政国库资金调度;负责本级政府、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牵头工作;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市级政府性资金存储考评的有关工作;承担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的有关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办理与区级财政年终结算工作。
市城乡规划局(2人)
建设工程科科长 黄政

职责概述:负责建筑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查;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综合管线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临时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综合管线和城市道路红线、断面、高程及其他市政工程的规划审查;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建设项目的放线。
建设用地科科长 高旭红

职责概述:负责全市各类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审核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组织重大项目的选址研究;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用地位置、界线、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内容及变更,提供规划设计条件;负责审查建设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市法制办(1人)
规范性文件科科长 叶少勇

职责概述:负责拟订市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起草有关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各部门草拟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负责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的审查工作;负责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接受监督审查的相关工作;承办国家、省和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征求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意见的工作;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和编辑出版工作。
市环保局(4人)
大气环境管理科(大气环境保护办公室)副科长(主持工作) 余道国

职责概述:组织拟订、审查、报批并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年度项目计划,对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进行动态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发布相关环境信息,定期通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进展、大气环境质量、重大治理项目等情况;承担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水环境管理科(水环境保护办公室)副科长(主持工作) 刘家乐

职责概述:组织拟订本市水污染防治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本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及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环境调查和水环境形势分析,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协助做好本市水污染治理项目的筛选及争取资金工作;协助做好水污染事故处理及人民来信来访的办复,协调解决跨界河流的重大环境问题。
自然生态保护科(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副科长(主持工作) 傅孝义

职责概述:拟订和组织实施自然生态保护的政策和规定,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监督矿区复垦、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负责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土壤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市辐射监督中心、市污染减排中心)站长 何田安

职责概述: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大气、水、声、土壤、农村环境与生态环境质量和各种污染源监测,空气、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开展环境质量评价与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实时发布、报告编制;负责全市核与辐射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业务技术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工作;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监测、环境应急监测,协助开展污染事故技术分析;组织开展环境科研、技术咨询和服务环保产业发展工作。 (下转八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