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正义保障扶贫——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助力脱贫攻坚侧记
许晓菲 本报记者 程传军
近年来,裕安区检察院立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综合运用惩治、预防和网络等措施,服务和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取得了明显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
预防,真情呵护扶贫资金
裕安区检察院自觉把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多发领域、易发环节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保障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真正落到实处,促进预防工作“接地气”。近三年来,该院开展预防调查32次,走访农户300余户,开展涉农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08场次,参与群众3500余人。
用双脚丈量民情,用正义保障扶贫。该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脱贫攻坚战略,不断加大对扶贫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引导基层干部用好手中权,主动自觉地把好廉洁关,有力保障了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
创新预防机制,提升扶贫实效。今年年初,该区检察院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村级干部职务犯罪预防年”警示教育法制宣传活动,让法制教育覆盖全区每一位村级干部,实现精准预防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机对接。截至目前,已对全区13个乡镇进行了宣讲,1000余名乡村干部受到了预防教育。《人民检察》《检察日报》等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拓宽预防广度,多措助力扶贫。该区检察院大力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进党校活动,定期安排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强化源头预防,确保扶贫政策、扶贫资金惠及群众。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科学建立了涉农资金职务犯罪预防协作机制,为脱贫攻坚战略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惩治,证据铺就正义路
腐败锈蚀着扶贫资金“管道”。裕安检察院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服务脱贫攻坚大局,尽力让每一笔项目资金发挥效益。
2015年春,当地群众举报石板冲乡苏冲村村干部贪污库区移民补助资金,区检察院细心梳理,先后查出5名村干部贪污移民补助资金。同样,扶贫离不开公正的发展环境。2016年初,群众举报徐集镇菊花村干部贪污民生项目资金。政府部门对此曾几度调查,因未查清事实而搁浅。该区检察院主动作为,知难而上,调取大量项目资料,耐心排查,最终查处5名村干部涉案。裕安是大别山区的贫困县,这里山多、林多,发展林业承载着群众绿色扶贫的迫切希望。2014年夏,该院在开展林业补助资金背后渎职专项行动中,查办林业专项资金补助领域案件3件8人。
2013年以来,该院共立案查处涉农脱贫专项资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2件38人;查办涉农资金职务犯罪共挽回国家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为全区涉农脱贫资金安全使用起到促进和保障作用。
网络,阳光扶贫新平台
裕安区检察院顺应信息化时代脉搏,积极利用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新闻客户端等“两微一端一站”新媒体平台,公布反腐动态、开辟线上预防“课堂”、接受群众举报,形成“新媒体+预防+检察扶贫”特色网络,搭建阳光扶贫新平台,回应群众诉求,接受群众举报、监督,助力群众更好地了解、享受扶贫红利。
2015年开通至今,新媒体平台主动公开反腐成效,第一时间发布立案、起诉、判决等案件信息,“权威+透明+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增强了司法办案的透明度,“倒逼”检察人员规范司法,提升了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更好地保障扶贫政策落实到位、扶贫资金用在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