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医疗纠纷案件各方举证责任

  本报讯 据新华网报道,最高人民法院11月30日公布《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民事部分)纪要》,其中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患者和医疗机构的举证范围和举证责任进行了明确。

  纪要提出,要总结和运用以往审理侵权案件所积累下来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侵权案件的审理规律,更加强调裁判标准和裁判尺度的统一。

  “对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审理该类案件的总体思路和理念是:通过司法审判引导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审理中,需要解决的主要是举证证明责任分配问题。”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说。

  这份纪要规定,患者一方请求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应证明与医疗机构之间存在医疗关系及受损害的事实。对于是否存在医疗关系,应综合挂号单、交费单、病历、出院证明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存在医疗行为的证据加以认定。

  纪要同时规定,对当事人所举证据材料,应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进行综合审查。因当事人采取伪造、篡改、涂改等方式改变病历资料内容,或者遗失、销毁、抢夺病历,致使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无法认定的,改变或者遗失、销毁、抢夺病历资料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制作方对病历资料内容存在的明显矛盾或错误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病历仅存在错别字、未按病历规范格式书写等形式瑕疵的,不影响对病历资料真实性的认定。

  这份纪要同时对侵权责任法实施中的相关问题,以及社会保险与侵权责任的关系问题等进行了规定。其中明确,被侵权人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或者其他社会保险待遇的,侵权人的侵权责任不因受害人获得社会保险而减轻或者免除。

 选择年月
<2016年12月>
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
2829301234
567891011
12131415161718
19202122232425
2627282930311
2345678
版权声明:本网尊重知识产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转载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时必须注明作者信息及出处,且未经许可不得用于任何商业行为。关于版权问题,本网保留依法 追究转载者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
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主办 承办:皖西日报社
皖西日报社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投稿电话:0564-3284422 投稿邮箱:news@lanews.gov.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ICP备06002640号
我市艾滋病哨点监测紧盯三类人群⊙还原真实的“医学法官”——记市中医院病理科⊙图片新闻⊙最高法明确医疗纠纷案件各方举证责任⊙昼夜节律 暗中操纵着身体的健康⊙卫计短讯⊙年轻人吸烟心脏更受伤⊙母乳喂养可助宝宝扎针时止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