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文斌)截至目前,金安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501人,累计解除矫正1144人,现有矫正人员357人,其中,管制5人,缓刑335人,假释13人,暂予监外执行4人。今年以来,该区已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出具警告决定11份,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人,起到了很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措施落实到位,金安区司法局制定实行“四合一”报告制度,即社区矫正人员、身份证、照片、视频合一。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在月思想书面报告时出示身份证,要求司法所在档案材料、工作信息上留有照片(图片),打开会议视频,在视频上要显示社区矫正人员报到时、集中教育时的图像,从源头上杜绝了虚管漏管现象发生。
为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保障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公平公正,每个季度,该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采用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检查监督。活动中,监督检查组认真听取司法所的工作汇报;仔细查阅社区矫正工作台帐、卷宗档案材料,查看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应用情况;对各所监管对象进行现场点验、集中教育。对个别司法所在档案整理、系统应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要求。
此外,该区还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股、各司法所从日常监管制度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风险评估、工作人员执法执纪情况三方面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社区矫正人员未在规定期限报到,经查找下落不明的”、“是否存在撤销缓刑、假释、决定收监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在逃的”等九个方面。认真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重点针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未落实社区矫正的,已经暂予监外执行罪犯中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被依法撤销缓刑、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在逃的因罪犯逃匿、下落不明等原因,而未被收监执行刑罚的情况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