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刚 孙乃发 王观东
裕安区作为典型的农业大区、大别山革命老区、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区,截至2015年底,全区仍有建档立卡贫困村75个、贫困人口3.8万户、8.5万人。全国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会议召开后,该区大胆实践。截至8月底,已统筹整合用于脱贫攻坚的财政涉农资金42857万元,相关项目陆续实施,取得初步成效。
坚持以谋划为切入,理清工作“路子”。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是党中央、国务院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重大决策,裕安区作为试点县区之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工作部署,抓谋划、明思路、谋创新,力争闯出一条可复制的经验路子。一是高位推动。成立以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组织部长、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扶贫、发改等2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二是系统谋划。到湖北郧阳区学习考察涉农资金整合经验,并结合裕安区实际,专题研究全区涉农资金整合的范围、规模、程序、用途等。按照项目跟着脱贫规划走,资金跟着脱贫项目走的原则,明确年度整合任务和五年规划。三是明晰职责。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三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方案编制、资金拨付调度和资金管理;规划项目组由区发改委牵头,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的谋划、编制、审核、指导、监督、管理,以及重点扶贫项目库建设、五年项目规划和分年度实施方案编制;资金审计组由区审计局牵头,对整合项目和资金进行全覆盖跟踪审计;绩效考评组由区扶贫办牵头,纳入对各地各单位的脱贫攻坚年度综合考核。
坚持以项目为支撑,精准聚焦“底子”。一是力求项目精准。该区涉农资金整合项目主要涉及基础设施扶贫、产业扶贫(含光伏扶贫)、政策性补助及托底扶贫项目,项目确定既尊重乡村申报要求和主管部门项目实施意见,多轮对接,再两线合一,由区发改委、扶贫办集中审核、提出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审定。二是梯次编报下达。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项目规划服从脱贫规划,当年脱贫项目分批统报,9月底前全部下达;同步编制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库、五年项目规划及分年度实施计划,年底前完成,从2017年起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即可一次性下达,每年初启动实施。三是分级分类实施。出台《裕安区整合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统一目标管理、项目方案,分部门分渠道组织实施、验收考评。区级层面由发改委牵头(侧重基础设施项目),扶贫办协同负责(侧重产业到户项目),相关项目主管部门配合。乡村范围内的个体项目由乡村自主实施,事关全区或综合性项目由区主管部门实施。所有项目审核把关、实施指导、检查调度、项目验收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确保项目安排科学、实施规范。
坚持以整合为抓手,装满资金“池子”。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确定后,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落实整合资金,提高整合实效。一是应整尽整。对照国务院20项、省政府20项资金整合范围,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资金整合方案,分别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意见,逐项梳理报区领导小组审批,目前已整合中央资金12776.4万元、省级资金9101.37万元、市级资金4323.51万元、区级资金16656.06万元,于8月初下发了《2016年度涉农资金整合方案》并付诸实施。二是灵活操作。坚持同类整合、就近整合、无条件整合、根据需要整合,对上半年已安排项目并实施的资金,带着项目整合;对尚未细化分配的项目资金,要求相关部门不再单独分配,列入统一整合;对确有特殊要求的,须报区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带项目整合,或不列入整合。三是自力更生。在区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区级扶贫资金13739万元,其中新增债券安排8879万元、盘活财政存量收回统筹使用资金安排2600万元、区财政地方级财力增收部分安排800万元、上级扶贫资金区级配套960万元、当年出列村专项扶贫资金安排500万元。四是统一管理。建立区涉农项目整合资金专户,确保所有整合资金装进一个“池子”,有效解决涉农项目“多龙治水”、各自为政的问题,避免资金分散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坚持以当年为重点,早结脱贫“果子”。一是压茬进行。按照当年出列的25个贫困村扶贫项目、非当年出列的50个贫困村及非贫困村贫困人口扶贫项目、牵动全区及乡镇全局的重大扶贫项目三个批次组织编报实施。其中,乡(镇)村项目报相关主管部门初审汇总,涉及全区项目由区主管部门报规划项目组初审汇总,区领导小组最后审定。二是各有侧重。第一批项目主要安排当年出列村的基础设施扶贫,种植、养殖、加工等产业扶贫,教育、健康等政策性补助扶贫,五保、低保等托底扶贫项目;第二批项目主要是2015年已出列和2017、2018年拟出列贫困村及非贫困村的贫困户产业扶贫、政策性补助项目,2017年拟出列的25个贫困村基础设施扶贫项目(控制在2016年出列村标准的50%以内);第三批项目主要是带有区域性、牵动性的扶贫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项目。三是限期完成。2016年度第一批整合资金项目计划,侧重25个当年出列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是畅通工程、八小水利、人饮工程、危房改造等项目,8月初已经公示下达,年底前建成。第二批项目8月底已经完成审核,9月上旬下达;第三批项目9月底下达,同步推进实施,2017年上半年完成。对在册贫困村光伏电站实行全覆盖,到户光伏扶贫项目实行集中统建,力争两年全部完成。
坚持以监管为核心,确保不出“乱子”。一是突出资金监管。出台统筹整合涉农扶贫资金使用、专项扶贫资金到户项目补贴管理办法等规定,保证资金使用高效、运行安全。对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实行项目化管理,按进度直接拨款到施工企业(包括光伏扶贫项目),即主体完成后付合同价50%,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合同价70%,审计结算后付审计价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项目运行一年无质量问题再拨余款。产业类奖补和政策性补贴及托底扶贫项目按“一卡通”程序,分批打卡到户,其中产业扶持资金分两批拨款,项目确定并启动后拨50%,年终项目验收拨余款。二是突出审计监督。坚持跟踪审计,注重过程审计,制订《裕安区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办法》,对整合项目和资金进行公告公示,对单个项目超100万元的实行全覆盖审计,严格执行扶贫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议)标制、监管制“四制”要求,并引入群众评价和第三方评估。三是突出绩效管理。综合考虑部门绩效、属地绩效和全区综合绩效,出台《涉农资金整合项目绩效考评办法》,实行一个规划统筹、一个标准建设、一把尺子监管,将乡镇、部门扶贫项目实施、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及财政、审计检查结果等,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纳入脱贫攻坚综合考核,并与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挂钩,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有序推进,释放脱贫攻坚的强大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