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实体零售企业加快结构调整、创新发展方式、实现跨界融合、不断提升商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及效率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实体零售是商品流通的重要基础,是引导生产、扩大消费的重要载体,是繁荣市场、保障就业的重要渠道。针对当前实体零售存在的发展方式粗放、有效供给不足、运行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要以体制机制改革构筑发展新环境,以信息技术应用激发转型新动能,推动实体零售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由粗放式发展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分散独立的竞争主体向融合协同新生态转变。

  《意见》从调整商业结构、创新发展方式、促进跨界融合三个方面明确了创新转型的9项主要任务。调整商业结构方面,坚持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淘汰落后与培育新动能并举,推动实体零售调整区域结构、调整业态结构、调整商品结构,满足居民消费结构升级需要。创新发展方式方面,鼓励企业创新经营机制、创新组织形式、创新服务体验,推动实体零售补短板、增优势,提高核心竞争力。促进跨界融合方面,促进线上线下融合,促进多领域协同,促进内外贸一体化,通过融合协同构建零售新格局。

  《意见》从优化发展环境、强化政策支持两个方面提出了7类政策措施。一是加强网点规划。以市场化方式盘活现有商业设施资源,优化网点布局,降低商铺租金。二是推进简政放权。放宽对店铺装潢、店内改造、户外营销的限制,支持连锁企业设立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制度。三是促进公平竞争。加快构建生产与流通领域协同、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建立覆盖线上线下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切实保障公平竞争。四是完善公共服务。开展实体零售提质增效专项行动,构建反映零售业发展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五是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好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取消发票工本费等税费支持政策,继续推进电价、刷卡费定价机制改革。六是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鼓励设立投资基金,加大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投入,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推广至全国,采取多种方式解决在线支付业务需求。七是开展试点示范带动。鼓励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城市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开展智慧商店、智慧商圈示范创建工作,示范引领创新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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