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老师”请不要给家长添堵

  夏凡

  对于在朋友圈刷屏的微商,很多人都会默默“屏蔽之”。但近来,不少家长却表示左右为难、“下不了手”,因为刷屏的不是别人,正是孩子的幼儿园老师。买不买?买多少?很多家长陷入了尴尬,有的还怀疑因为没有“帮衬”老师,孩子在学校受到冷落。

  站在法律的角度看,当前并没有相关法规条例禁止教师做微商。老师也是社会的一员,也有尝试新事物的权利,假如人家课余时间相对充足,又需要养家糊口,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从事一点副业好像也无可厚非。

  不过话虽如此,“纠结”总不可避免。老师要教书育人,微商要推销产品,两者合二为一,“亦教亦商”,有意无意地将孩子家长视作“资源”和客户,这总让人觉得哪里不对。有过相关经历的人都知道,家长与老师的关系相当“微妙”。人情社会嘛,家长恨不得千方百计“讨好”老师,让他们对孩子多加关照;而老师卖东西,家长却“不识趣”,今后孩子会不会受委屈?

  单纯从“生意”的角度来看,这也更接近于一个“亏本买卖”。做过微商的人都清楚,从选货、宣传到发货,微商的“业务”相当烦琐,即便将其作为副业也需要耗费不少的时间与精力——即便“微商老师”只在业余时间忙碌,家长也免不了会疑虑:你把心思用在这些方面,还有多少精力用于教学?为了蝇头微利,“微商老师”不仅让家长犯了“尴尬症”,还引起了对其职业素养的质疑,这多少有点得不偿失。

  此外,从报道来看,有的“微商老师”已经明显过界。有的老师为扩大客源竟拉家长进各种营销群,让家长退也不是、不退也不是;有的则是在工作时间发布推销信息,在“生意场”上忙个不亦乐乎。对此,校方不妨予以引导、警告,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予以处理;家长为了孩子的学习考虑,也不妨承担起监督者的角色,积极向校方反映情况。

 选择年月
<2016年11月>
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
31123456
78910111213
14151617181920
21222324252627
2829301234
567891011
版权声明:本网尊重知识产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转载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时必须注明作者信息及出处,且未经许可不得用于任何商业行为。关于版权问题,本网保留依法 追究转载者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
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主办 承办:皖西日报社
皖西日报社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投稿电话:0564-3284422 投稿邮箱:news@lanews.gov.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ICP备06002640号
省残联领导调研我市特殊教育工作⊙工商质监部门约谈城区电商规范“双十一”经营行为⊙霍山着力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木厂镇环境整治提“颜值” ⊙扶产业龙头 富一方百姓——舒城县千人桥镇路里村做好产业富民文章⊙加紧生产迎接“双十一”⊙为民办实事谋福祉——记霍山县太阳乡金竹坪村党支部⊙庐镇乡11户因灾倒房户喜搬新居⊙施桥镇秸秆禁烧全天候无盲点监控⊙“微商老师”请不要给家长添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