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薛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近期,市城管局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衔接落实暨市级政府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开展专项工作。
此次调整以“部门自查梳理、审核论证、审议公布”的程序来完成,市城管局认真对照调整范围和依据,逐项进行梳理。一是取消“在市区因教学、科研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家畜、家禽的批准”一项;二是将“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砍伐城市树木、迁移古树名木审批”合并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三是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四是将新增的“拆除、移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与“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合并为“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经初步调整后的审批事项由原先28项精简至22项。
下一步,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后,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公布。届时,市城管局将及时调整完善公布的权责清单和市级行政权力项目库。衔接落实的权力事项将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和权力清单网上运行平台集中办理,确保权责清单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