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黄国超)10月10日,为进一步推进“一村一警”工作深入开展,霍山大化坪派出所民警分别到俞家畈村、石羊河村、西河村开展了入村入户走访活动。
走访中,按照工作安排,驻村民警到农户家中拉家常、谈心,详细向群众宣传介绍了“一村一警” 工作的具体情况、公安机关十六条便民利民措施等,向老百姓询问辖区治安状况,传授秋季山区防火防盗常识和公安法律知识,了解群众困难,细心询问百姓工作生活情况,诚恳征求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建议,并送上“加强治安防范 构建和谐家园”安全防范宣传单,希望广大群众多理解、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另外,民警还通过走访对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变动情况进行了登记。
此次走访,共发放“一村一警”安全防范宣传单100余张,帮助解决群众修路等难事3件,调解群众纠纷2起,采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信息共31条。通过走访,民警动态掌握了所驻村的基本情况,进一步和谐了警民关系,得到了群众的理解和欢迎,有效维护了辖区治安环境和谐稳定。
霍 邱:
准新郎“栽”进班房
本报讯(周如伟)近日,霍邱县公安局在调查处理一起婚宴中发生的故意伤害案时,发现新郎屠某某是浙江警方批拘在逃人员,民警当场将其抓获。
屠某某(男,24岁,霍邱人)定于10月1日按照农村风俗举办婚礼。9月30日晚,屠某某的朋友蒋某前来喝喜酒助兴,蒋某因琐事在宴席上与屠某某的堂哥发生冲突,蒋某被打伤致脾破裂,被送往医院治疗。
接警后,霍邱县公安局及时受理了此起故意伤害案,并对相关在场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当民警对新郎屠某某进行询问时,通过信息核查比对发现他是批拘在逃人员,因涉嫌诈骗罪于2016年9月30日被浙江省富阳市公安局批拘在逃,民警立即将其控制,送往霍邱县看守所羁押。
正所谓:“乐极生悲”。这句话可以引用到屠某某身上,结婚对他来说是人生的一件大喜事,但是令他始料不及的是,婚宴上朋友被打伤,自己过去从事的违法犯罪行为,也被翻了出来,终归付出了代价,新婚之夜他没有进洞房,而是进了班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