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刚
近日,在安徽省某市的网络媒体上,流传着一份当地市区某小学的招生简章引发热议:该校在招生简章中明确提到“农民工子弟需提供租房合同、务工证明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人们纷纷感叹,在城市小学入学条件日趋“高冷”之时,该校的主动担当令人感动。网友纷纷为这份招生简章点赞,并将之誉为“最温情的招生简章”。
诚然,我们应该为这所小学的担当精神点赞,因为在同一座城市,众多所谓的“名校”的招生简章依然保持着一贯的“任性”,绝口不提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更不要说主动接纳。但我们在点赞的同时,不要忘记,接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本来就是公办学校的应有职责。早在2003年,教育部等部委就曾联合发文,要求公办学校接纳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之后,还有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和制度安排。然而,时至今日,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
为什么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权利?到今天,这个问题已经无需讨论。在很多教育管理者看来,城市义务教育资源的首要任务是要保障城市孩子入学。但随着城市的扩张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大量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进城需要入学,已经是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这些孩子的父母生活在城市、工作在城市,他们除了一纸户籍之外,与城市市民无异。此时,如果在孩子入学问题上,再去机械地强调所谓户籍差异,人为地把适龄入学儿童分成主次两个层次,不仅与当前的户籍制度改革大势背道而驰,更是最现实的“出身论”。
“最温情”招生简章的背后甚至是悲情。当开学季来临,看着身边城市的玩伴高高兴兴跨进崭新的学校,很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却不得不与父母别离,回到老家上学。对于幼小的孩子来说,是多么的伤心。而对于他们的父母来说,又是多么的难过。我们经常说“再苦不能苦孩子”,还说“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然而,真正要落实这样的理念时,却又横遭种种“高冷”的门槛,教育公平在现实的逼仄中一让再让。
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难的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依靠城市管理者转变思路、强化担当。城市管理者要有包容的情怀,不能把这个问题当成负担和包袱,而要把解决问题当成对城市未来发展的投资;城市的管理者更要有担当意识,这个问题,不是可办可不办,而是必须办,还得办好。有关部门还要加大政策落实的跟踪问效,对于相关政策迟迟不落地、问题解决不力的,要加大问责力度,不留情面地推进。否则,缓一缓,一松劲,耽误的就是千千万万孩子的前途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