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武 本报记者 徐有亭
日前,记者一行来到霍邱县河口镇艾井村采访,只见该村支部书记黄其成正通过手机安徽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查询系统,告诉柳井村民组困难户陈孝国“4000元大病救助款刚刚才到账上,现在就可以去取了。”
据该镇镇长陈正文介绍:“艾井村困难户能享受低保34户47人,包括一些残疾和重度残疾,需要大病救助的有6户。通过享受低保、残疾基金、大病救助和新农合报销等国家补贴,目前困难群众的生活大为改善。”
“俺现在感觉日子真好过。”家住该村友谊村民组的张金亮告诉记者:“每年拿低保1400多元,残疾补助每年800元,还有土地补贴,一年收入2万多元。”
记者在该县民政局了解到,现有农村低保对象23452户、38377人,对A类实行全额补助,B类和C类实行差额补助。截至目前,累计支出低保资金3776.7万元,全部实行按月打卡发放到户。
自2015年全面实行农村阳光低保以来,该县始终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施保、定期核查、动态管理的原则,全面建立低保对象户定期核查制、长期跟踪走访制和动态管理进出机制,根据申请保障对象的人员结构和困难原因确定年度审核和季度审核,对真正符合低保条件需纳入保障范围的,一律严格按照农村阳光低保操作程序,由对象户本人提出申请,乡镇组织专人入户调查,逐户逐人核实其家庭基本情况,如实填写《入户调查表》,并由调查人员和申请人分别签字确认,入户调查后以村为单位成立15人以上的听证小组,组织召开阳光听证会。
为保障听证会的公正性,由申请人自述家庭基本情况,调查人员介绍申请人入户调查情况;听证小组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及调查结果进行评议。评议结束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超过80%的确定为该村低保初选对象;严格执行三榜公示制度,全程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的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务必单独登记,并填写备案表,存档备查。县里对拟上报审批对象按不低于30%的比例随机抽查。
今年以来,城关镇、城西湖、龙潭、岔路、曹庙、乌龙、范桥、长集、新店、花园等乡镇开展了低保定期核查和动态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取消农村低保对象724户、1131人。新增低保对象966户、1563人。
稳步落实医疗救助制度是社会救助的重要体现。今年,该县出台《霍邱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合理确定救助对象、救助病种和救助方法、标准,规范救助申请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坚持住院救助为主,兼顾门诊救助,对农村五保户患病住院治疗的,按规定享受新农合报销补偿后剩余部分的费用,由县财政、民政、乡镇、定点医疗机构共同分担,给予全额救助;对城镇低保“三无对象”,按规定享受城镇医保报销补偿后,对属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给予90%救助;对城乡低保、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及城乡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按患重特大病种和一般病种实行分类分档救助,对重特大病患者,实行重点救助,实现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70%,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截至目前,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救助14825人次,发放救助金1606.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