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讯(胡原)为保障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整县推进建设任务圆满完成,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通知》文件精神,近日,金寨县财政下达中央、省、市、县专项资金指标1.12亿元,用于全县美丽乡村建设。
据了解,此次下达的专项资金指标,由乡镇政府为实施主体,以乡(镇)为单位成立项目审定小组,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将财政建设奖补资金使用方案进一步细化的具体项目,形成文件,上报县美丽办备案,并作为招投标依据。与此同时,该县美丽办会同县督查办、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督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违纪现象将如数追回项目资金,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