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试点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补充保险

  本报讯(何方 记者 储勇)日前,金寨县印发《金寨县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补充保险试点方案》,决定从7月1日起正式启动贫困人口补充保险工作,着力解决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根据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总数,该县财政按人均500元的标准筹集资金,设立贫困人口医疗补充保险基金,目前,首次补充保险基金4215万元已全部到位。

  根据《试点方案》,凡全县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家庭成员因病住院发生的合规费用或慢性病医疗费用均可纳入理赔范围,其中,慢性病日常用药自付部分给予100%理赔,生病住院费用自付部分给予80%理赔。贫困人口就医发生费用后,按新农合(医保)基本医疗补偿、大病保险赔偿、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先后顺序得到补偿或救助后,若自付费用仍超过1000元以上的,将启动补充保险理赔,每个贫困人口年度最高理赔额为10万元。该县将对贫困人口补充保险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资金使用实行按季预拨、年终清算,年度保险资金若有不足由县财政全额补齐,如有结余则按原渠道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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