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部门发布紧急通知进一步强化因灾转移群众安置和生活救助
本报讯(赵宏 记者 王婷婷)7月5日下午,记者从市减灾救灾委员会获悉,截至7月5日12时,洪涝灾害造成我市115.55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75560人。各级党委、政府和民政救灾部门对转移出来的群众采取投亲靠友和集中安置的方式给予妥善安置和及时有效救助,设置安置点101个。
目前,灾区群众生活基本稳定。由于灾情尚未稳定,避险转移群众数量还有增加趋势,因此,安排好他们的生活,是当前减灾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为进一步强化因灾转移群众安置和生活救助服务管理,市民政部门就有关事项发布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设置安全的临时住所。对于转移出来的群众,采取投亲靠友和借住如学校、村部、敬老院、办公场所等安全的公共场所为主,以搭建临时住所为辅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安排好基本生活。要根据实际,合理确定紧急转移安置群众的生活救助标准,科学、精准救灾。应急救灾款主要用于购买粮油、饮用水、衣被等生活必需品,保证转移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洁净水喝、有安全的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开展综合服务保障。要协助卫生医疗机构在政府集中安置点设立医疗点,对灾区进行巡回医疗,做好食品卫生、饮用水安全和环境清理消毒及疫情监测等工作,确保灾后无大疫;协助公安部门和消防部门,做好安置点的治安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及时掌握救助情况。各地要准确掌握尚未返回家园人员的安置情况,随时了解救助工作存在问题,认真统计、核实、分析、填报《灾民应急救助情况统计表》。做到及时、准确、规范、全面。在省级和市级应急响应启动期间,每天上午10时前上报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