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接地气促进发展 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我市国土资源重点工作推进有力

省国土厅领导来我市开展国土资源综合督查调研工作 陈方忠 摄
本报讯(王爱民 陈方忠 记者 周波)今年以来,我市国土资源工作努力适应新常态,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等重大挑战,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重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大力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市本级2015年9月底、县区2015年11月底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将国土、住建、林业、农业等部门分别承担的土地、房屋、林地登记职责整合归并,统一由国土部门承担。
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市本级将原市产权产籍监理处、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事务所及市土地登记事务处整建制划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和房屋登记资料随之整体移交。
从协调、高效、便于管理的角度,整合登记业务,形成了新的统一流程,共8大类63项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市本级设立了统一规范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和窗口,设立咨询预审、受理、权调、审核、收费等各类窗口20个。
对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进行融合对接,现有各类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转换入库并加以完善。市本级3月14日开始颁发新证,截至5月31日,登簿打印不动产登记证书5455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1297份。金安、裕安区5月18日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截至5月31日,登簿打印不动产登记证书33本,不动产登记证明501份。目前窗口设立、资料移交、系统对接、平台建设等工作井然有序,6月底所有县区颁发新证。
有序开展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我市成立了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组,研究制订了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工作内容、时间和要求,并安排专项经费。
组织人员赴合肥、淮南市考察学习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举证核实工作。省审核论证方案印发后,我市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解读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举证核实工作。
根据两部委审核论证工作方案,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进行了多次对接,完善举证材料。
我市中心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论证核实举证成果,4月底在全省率先上报省厅规划院。4个县县城周边划定任务论证核实举证成果,5月20日在省厅完成了集中汇交,市级成立了论证审核组,正在有序组织论证审核工作,确保按照省厅要求按时完成划定工作。
统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我市增减挂工作坚持“五个结合”,实行市级督查指导,县级负责管理实施,乡镇负责项目复垦的工作机制。
一是与村镇规划体系相结合,从规划衔接和政策配套等方面发力,巧打“组合拳”,慎重选择项目区,因地制宜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是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以增减挂钩为抓手,退宅还地复耕,实现了用地空间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良性互动。
三是与土地整理项目相结合,把土地整理项目区内的村庄作为增减挂钩项目的首选,综合施策,优先实施。
四是与基本农田保护相结合,复垦后的28860亩耕地,由乡、村组织发包和管理,并列入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五是与“三线三边”整治相结合,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业生态环境;拆迁足额补偿安置到位,有效改造旧房、破房、危房,优化人居环境。2010年以来,全市共实施增减挂钩项目94个,完成验收79个,15个项目正在实施。省政府批准我市增减挂钩指标31447亩,复垦区面积34389亩,其中复垦为耕地面积32788亩。按照“政府筹资、财政监管、项目运作、区域平衡、封闭运行”的原则,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全市累计投入8.47亿元,有效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支持了“三农”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全力推进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和报告违法用地行为,力求从源头上减少违法用地的发生。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市政府两次专题召开会议,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亲自调度,认真研究和准确把握土地变更调查和卫片执法检查政策标准,要求全市卫片执法工作与变更调查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推进。
二是把握政策,突出节点。认真组织参加部、省举办的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部署及业务培训视频会,吃透卫片新政策,扎实做好违法用地查处整改,按省约谈和问责整改期2016年3月31日、7月31日为时间节点,通过报批、拆除、复耕复绿等硬措施,消除违法用地状态。
三是严格责任,狠抓整改。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具体责任人,抓整改、抓督办;各县区均制订了整改计划表,实行清单销号。加大对违法用地总量较大、整改任务较重县区的督查,并发出违法用地督促查处整改函;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违法用地总量较大、整改进展缓慢的县区进行约谈。通过卫片系统上报并经省初步审核,全市违法用地整改到位69宗、面积533.3亩。按照“既查事、又查人”的原则,罚款193.5万元,没收建构筑物20.4万平方米,拆除建构筑物6.2万平方米,处理责任人49人。
四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土地管理重点监管乡镇(街道)制度的通知》,制订了《六安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履职规定》,加强违法用地源头管控,强化日常执法巡查,对土地管理混乱、违法用地情况较为严重的乡镇纳入重点监管,在监管期内暂停该乡镇农用地转用、征收报批和土地供应手续的办理,并依法追究被重点监管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相关责任。2016年2月,首批将两个乡镇纳入重点监管。
抓好土地矿产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后续整改、南京局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和闲置土地处置。我市审计整改实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国土牵头、县区落实”的工作机制,边整改边完善,以整改促规范,确保审计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县、区政府(管委)是审计整改的责任主体,确定整改任务,细化整改进度安排。主动与审计机构对接,按土地出让收支、建设用地批供用和耕地保护方面分类提出整改措施。对短期内能整改的问题,落实责任,限时整改到位;对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问题,细化措施,明确时限,着力推进,实行清单销号制。目前已整改到位107项,整改到位率93.86%。
2015年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对我市开展了例行督察,反馈了我市土地利用与管理各类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严格落实整改,实行属地负责、挂图作战、清单销号和领导包保制。每日逐个盘点销号,进度情况实行一天一报,按周通报,半月集中调度。市政府先后召开调度会10次,印发通报19期、半月报9期。同时成立了9个督察组,把整改工作纳入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和效能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截至5月31日,上报整改到位275个,涉及2452亩、金额16684万元。
根据国家土地督察南京局对我市督察反馈情况,我市按照国土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要求,从工作实际出发,逐宗进行调查,参照历史变迁和实际使用情况,分析原因,部门联动,严格依照土地、规划、建设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处置方案,按程序处置,通过约谈用地单位、收回土地使用权、限期开工、安排临时使用等途径,积极消化处理。目前,通过收回土地和动工建设处置103宗、7202亩;通过司法途径介入处置9宗、785亩。
今年,市政府部署集中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扎实有力,对2007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各地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的各类国有建设用地进行专项清理,摸清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情况。目前已初步汇总,并逐宗依法依规提出分类处置办法。切实盘活存量土地,加快开发进度,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深接地气促进发展,着力增进民生福祉。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意见。一是制订有关政策文件。印发了《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安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补偿安置实施办法(试行)》和《六安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等文件,调整完善拆迁安置和房地产供给体系,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二是加强商品房及用地供应管理。科学确定年度商品房用地供应总量,针对土地市场需求,结合去库存形势,压缩年度供地规模,分区域把握土地供应时序,优化土地供应结构,对商品房存量较大、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地区,从严控制土地供应,直至停止供地。2016年1-5月份,全市供应土地10045亩,其中工业2262亩,住宅用地375亩,商服用地366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等用地7042亩。同时,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对安置房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土地通过公开出让、政府限价回购房屋,大大缩短了建设周期,节约了安置成本。三是全面推行货币化安置。实行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迁货币化补偿安置,通过发放购房券等方式积极引导居民选择货币化安置并自主购买商品房。市城区范围内除原拆迁公告确定的安置房,新拆迁地块全面停止新建安置房。四是积极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一是保障新业态、新产业用地供应。属于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设施用地,按划拨方式供应;属于民营投资建设的经营性用地,按招拍挂方式供应。同时按照产业、业态类型,分别采取工业、科教、商服、仓储等用途实施供地。二是落实光伏和旅游业等用地政策。光伏发电等项目使用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以租赁等方式实施。旅游项目属于自然景观用地及农牧渔业种植、养殖用地的,按现用途管理,采取租赁和共同合作方式,明确种植、养殖、管护与旅游经营关系。
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制订印发了《关于办理2016年农村宅基地农转用审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上报审批范围、上报审批材料、宅基地使用要求、村庄用地复垦核销要求,今年我市已受理县区宅基地农转用13个批次807亩。下一步,将对已批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各地按时复垦同等数量质量的村庄用地,充分利用老、旧宅基地,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