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传军)为加大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力度,我市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到户相结合,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计划到2016年底,完成全市442个贫困村所有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且自愿实施改造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到2018年底,完成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全市存量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住得安全。
我市将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重点是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建档立卡贫困户。严格执行申请审核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严格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补助对象认定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补助对象的基本信息和各审查环节结果。据了解,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政府实行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两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