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祖华
官不是权力的代名词,权也不是官的专属称谓。有权的不一定都是官,普通的工作人员面对他的服务对象的时候,他们也都很有权。因此,严以用权对于我们每个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责无旁贷地自觉践行。
严以用权,必须端正权力观。在一些人眼里,权力不是来自组织信任和人民重托,而是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言行上唯我独尊,作风上专断浮夸,生活上奢靡享受。这些现象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领导干部必须从思想深处入手,转变用权理念,真正认识到身居高位仍有戒尺,越是位高权重,为民服务的担子也就越重。不能甘做“糊涂官”,只当“太平官”,要主动作为,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从思想上、行动上,真正将行使权力的价值目标回归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上来。
严以用权,必须做到为公。常言道“公生明、廉生威”,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点都不能私用。只要权力为公,就会得到人民的称赞和尊重。否则,就是让群众不耻和诟病。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忠诚于民,才能为民用权、为民谋利、为民服务,才能真正把老百姓的事捧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在行动上。党员领导干部始终把人民置于心中最高位置,才能称得上真正为群众用好权当好官。
严以用权,必须严守规矩。权力的运行要遵守法律的轨迹,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以党章为镜,按法律授权依法行使公权,“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律没有授权的就不能做,做了就要被依法追究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严以用权,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
(作者单位: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