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清天蓝气色好——六安市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积极践行绿色发展

  卞晓庆 本报记者 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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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6月5日是第45个世界环境日,今年我国环境日的宣传主题是“改善环境质量 推动绿色发展”。当前我市正在深入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并取得了可喜成绩。此次环境日的主题,更加彰显了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对此,我们将以更加积极的工作来服务于全市绿色发展,为建设山清水秀的美丽六安贡献力量。

  “十二五”我市环保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环保系统紧紧围绕绿色发展大局,不断调整和转换工作思路,不断丰富和强化工作举措,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环境质量稳中趋好,环境安全形势稳定,未发生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群众满意率逐年提高。

  大气污染防治取得积极进展

  优化结构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环境准入,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不再审批新增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项目,对表面处理、板材生产、铸造、合成革等大气污染物产生量大的项目实行严格限制审批。加快推进“退城进园”,促进城区工业企业向园区集聚,实施工业企业退城进园。

  开展专项行动。“十二五”期间,全市已完成工业烟气治理项目14个,淘汰燃煤小锅炉439台;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54271辆;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9个;完成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任务343个;非煤矿山大气污染防治任务63家;堆场扬尘控制任务41个;建筑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环境整治任务270个;混凝土搅拌站整治项目108个;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任务184个;完成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59家;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45家。

  2015年我市PM10年均浓度89ug/m3,超额完成省下达的PM10浓度控制在94ug/m3以内的目标,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和大气污染防治两项工作受到省环保厅通报表彰。2016年1-4月份,我市PM10平均浓度为83.5ug/m3,在全省16个地市中空气质量排名第3。

  水环境综合治理效果显著

  突出规划项目实施。我市地跨淮河、巢湖两大流域,列入《“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共123个,占全省项目数的1/4,任务重、投入大。截至2015年12月底,巢湖流域计划完成项目45个,现已完工35个,完工率77.8%;淮河流域计划完工项目78个,现已完工项目63个,完工率80.8%。淮河、巢湖流域国、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均在90%以上,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突出饮用水源保护。“十二五”期间,取缔了霍山县三大水库、舒城万佛湖35467只养殖网箱,金寨两库的网箱养殖得到有效控制;水库周边乡镇生活污染源得到较好治理,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开展库区工业污染排查和整治,加大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力度,完成饮用水源水质109项全指标分析,有效地改善了饮用水源水质。

  突出重点问题治理。与合肥市围绕环巢湖综合治理及两河污染防控召开对接会,建立杭埠河、丰乐河联防联控机制。市县两级环境监测站加强对巢湖流域水环境质量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情况,建立市级预警机制。

  “十二五”期间,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优,优良率始终保持90%以上;六大水库年均水质均为优,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一直保持100%,境内未发生较大以上水环境污染事故。

  总量减排任务超额完成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完成新增削减化学需氧量21839吨、氨氮2793吨、二氧化硫8016吨、氮氧化物5213吨,以上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8.62%、2.52%、16.9%、15.57%,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其中2014年实现了进位,在全省16个地级市中排名第八,2015年污染减排工作受到省环保厅通报表彰。全市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提高到95%以上,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为100%,监督性监测公布率为100%。

  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加压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编制《六安市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联动执法实施方案》,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常设联络员、重大案件会商督办等制度,完善了案件移送、联合调查、信息共享和奖惩机制。

  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开展了环保大检查、危险废物现场检查、建筑工地夜间突查、中高考期间“禁噪”联合检查、重点污染源现场检查、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检查等一系列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9152人次,检查企业3449家次、工业园区12个、重点排污企业377家次、危险废物产生(经营)企业81家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97处。

  重拳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对130家存在问题的企业下达监察意见,对61个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6家生产设备予以了查封;对1家违法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企业实施按日连续计罚,对1家作出限产、停产决定;对1家倾倒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了犯罪案件移送。违法案件经查处后,均在市环保局网站上予以公开,形成环保执法高压势态。

  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全市共排查出各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99家,其中未批先建33个,批建不符两个,未经批准擅自投产23个,久试不验41个。其中行政处罚了28件,责令限期改正43家,关闭两家,停产10家。此外,及时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十二五”期间,市本级共受理各类环保信访投诉4102件,办结率100%。

  农村生态保护扎实推进

  大力推进生态创建。“十二五”期间,全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5个;省级生态县2个,省级生态乡镇30个,省级生态村23个;市级生态村353个。各县区生态创建工作的积极开展,为推进我市生态市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狠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积极争取了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04亿元,地方配套资金6亿多元,对我市45个重点乡镇114个行政村开展了环境整治。通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实施,不仅完善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改善了农村环境质量,也削减了入库污染物,改善了水库水环境质量。

  环保能力建设水平逐步提升

  监测能力日渐增强。“十二五”期间,市本级已建成4座具备全项监测能力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五县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基本建成,初步形成覆盖全市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完成罗管闸、大店岗两个水质自动站的更新改造。市环境监测站通过国家标准化验收。建成并运行5家机动车环检站,市机动车污染排放监控中心已经建成并发挥监管作用。

  监察能力不断提高。“十二五”以来,我市环境监察能力建设通过了省级中西部地区三级标准化验收,全市环境监管执法人员培训率、持证上岗率均达100%;排污收费管理系统、环境执法管理及移动执法系统、市级重点污染源监控平台、市机动车污染监管监控平台、12369环保举报热线等均已建成并发挥作用。

  生态补偿工作全面启动

  设立专项资金。设立了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专项资金,该项补偿资金总规模每年19800万元,其中省财政出资11800万元,合肥市出资4000万元,市本级配套出资1000万元,霍山县、金寨县、裕安区和金安区按比例出资3000万元。

  推进项目实施。分类实施第一批37个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补助资金项目,下达县区财政补助资金14554万元;完成第二批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45个项目(总投资2.05亿元)谋划筛选工作,现正组织论证申报;与此同时,启动了第三批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资金项目谋划工作。截至目前,第一批37个项目中已有6个项目建成投运,27个在建。在注重项目建设的同时,多渠道积极争取社会资本投入,稳妥探索社会资本合作参与生态补偿工作。

  经过努力,罗管闸水质与2015年相比有所改善,生态补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根据合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六安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联合监测情况可知,2016年1-5月份罗管闸省级考核断面累计平均生态补偿指数为0.869,达到年度考评要求。与去年同期相比,氨氮下降21.8%(去年同期0.213毫克/升),总氮下降1.1%(去年同期1.066毫克/升),累计平均生态补偿指数下降6.4%(去年同期0.929)。

  环保宣传形式丰富多样

  不断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深度合作,开通网络微博、微信平台,建设环保网站手机版,开展网络知识竞答活动,重视发挥新媒体的作用,不断提高传播能力,扩大环境信息的覆盖面。

  “十二五”以来,全市成功举办环保摄影大赛、绿色骑行、文艺汇演、争当环保小卫士、环保知识竞赛等大型活动。积极探索与社会环保组织的合作形式,通过“环保小课堂”、“环保问卷调查”、“环保涂鸦”、“行为艺术”、“绿色签名”等艺术形式传播文明生活理念。此外,“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创建省级绿色社区2个(东苑社区和龙塔社区),市级绿色社区21个。

  “十三五”我市环保工作展望

  未来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调转促行动实施方案,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为目标,以生态环保重大工程建设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重要抓手,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四个提升工程”和“一个行动计划”,即: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提升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效率,实施环保全民行动计划,把六安打造成“天蓝、水碧、土净”的生态文明示范区,安徽的优质水源地,全国绿色发展的先行区。

  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六大水库等重要水源地水质争取稳定达到Ⅱ类,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主要河流湖库水质达标率90%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0天以上,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90%以上。全市实现环境质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安全持续稳定。

  重点任务

  加强库区水生态环境保护。继续实施六安库区饮用水源和周边环境质量提升工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推进佛子岭水库水环境保护项目实施,取消六大水库网箱养殖;深入推进安徽省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项目实施,积极争取纳入国家水环境生态补偿范围;加大库区周边及上游环境整治力度,实施一批水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大别山区水质自动监测站,完善全市水环境保护监测、预警体系。到2020年,六大水库等重要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大别山水环境生态补偿指数(P值)小于1,实现大别山优质水源地水质防控目标。

  强化生态创建示范引领。贯彻实施《六安市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全面开展生态创建工作。在霍山县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舒城县、金寨县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县基础上,全力推进霍山、舒城、金寨创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金安区、裕安区、霍邱县、叶集区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区,启动六安市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升环境质量,引领绿色发展。

  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环境监管网格体系,落实监管责任人,实行生态环境网格化管理;建立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环境犯罪行为;建立巡查督查机制和生态环境监察制度,落实企业保护环境的主体责任;实施“智慧环保”工程,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机动车尾气在线监控和环保移动执法系统,完善地表水、空气监测网络和数据发布系统,建成环境监测监控预警体系,提升环境监察、监测能力现代化水平。到2020年,建成覆盖全市主要河流干流、重要的一级、二级支流及径流量较大的三级支流、湖库、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水质监测网络,国省市控重点污染源、机动车尾气自动监控和全市环保移动执法系统,六安主城区、各县城及重要环境敏感点空气自动监测网络,实现环境监管智能化、现代化。

  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与技术改造,积极推进20吨以上工业锅炉脱硫和六安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加快燃煤小锅炉的取缔工作。加强扬尘污染治理,持续开展建筑工地、混凝土搅拌站、道路施工场地扬尘治理,完善城区道路和近郊国省道路机械化吸尘保洁体系,完成城区裸露土地的绿化或硬化。加强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加大黄标车、老旧车淘汰力度,加强机动车尾气监管。深入开展餐饮业油烟、露天烧烤治理,规范餐饮业环境管理。持续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完善应急响应体系。到2020年,力争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30天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控制在70μg/m3以下。

  全面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订并实施《六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以提升水环境质量、保护饮用水源、保障饮用水安全为核心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制定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农药、电镀、羽绒行业、屠宰、酿造等“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降低水耗、排污量。开展城市和县城黑臭水体治理。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全面推行园区内企业废水量、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到2020年,全市主要河流湖库水质达标率90%以上,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六安市中心城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治理和保护土壤环境。推进农村面源治理综合示范工程,实行绿色种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实施工业污染场地风险管理,逐步开展污染场地的环境治理与修复。开展全市土壤环境状况调查,建立全市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和耕地环境保护制度。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监测体系。到2020年,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0%,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稳步改善。

  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实现危险废物安全转移处置。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建设,推进医疗废物收集向乡镇延伸。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推动家用电子垃圾收集体系建设。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技术开发,推进采矿废石、尾矿、粉煤灰、污水处理厂污泥等综合利用,减少固体废物排放。到2020年,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和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

  实施环保全民行动计划。制定实施“环保全民行动计划”。开展环境宣教进校园、进社区、环保公益广告进媒体活动;组织开展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等大型环境宣传;组织环保志愿者保护母亲河及健康家园行动;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和无车日行动;在城镇、学校、社区等开展一批“环境友好”试点项目。通过开展“三三二一”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增强全民环境意识,提高全民环境道德素质,形成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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