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和安徽省人社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举办第一届“赢在江淮”全省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决定举办六安市金安区首届安徽工美杯“赢在江淮”创业创新大赛。
一、指导思想:
贯彻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方针,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和公益社团优势,携手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通过竞赛促进创业成果展示交流,树立典型,挖掘创业项目,帮扶创业实践,进而在全区弘扬创业创新文化,激发创业创新热情,营造创业创新氛围,激励更多城乡劳动者投身创业创新活动。
二、参赛对象:
参赛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已进行工商注册登记,且公司主要营业场所在金安区境内,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型标准;
2、拥有合法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3、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创新性;
4、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5、吸纳就业2人及以上(不含项目发起人);
6、未在其他省级以上创业创新竞赛中获得过奖项。
参赛选手必须为参赛项目实际发起人。参赛项目有共同发起人的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参赛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时间安排:
1、报名: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7月15日;
2、初赛: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8月10日;
3、决赛:2016年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名材料:
参赛选手需在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选手报名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创业计划书纸版文件(一式二份)及创业计划书电子版文档。
五、报名流程:
1、登录大赛网站(金安区人社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或到金安区劳动就业管理局领取报名表及承诺书。
2、填写报名表、承诺书并完成创业、创新计划书(创业计划书样本可登录大赛网站),汇同其他所需书面材料交至金安区劳动就业管理局。
3、金安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收集各参赛选手报名书面资料上交大赛组委会。
六、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4名,授予相应的奖牌和证书,并分别奖励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5千元、三等奖3千元。
大赛组委会推荐第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参加全市竞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