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

  新华社合肥5月19日电(记者 张紫赟 杨丁淼)安徽省将对安全生产违法失信行为加强惩戒,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隐瞒不报、拒不按照要求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将被列入一年期或三年期“黑名单”管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并限制单位新增项目的多项政策扶持,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安徽省安监局19日发布《安徽省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在有关部门对其进行依法依规处罚的同时,纳入省级管理的“黑名单”。

  这些情况包括,发生较大及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2个月内累计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3人(含)以上;隐瞒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拒不按照要求整改;被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证;未按时完成监管监察部门下达的执法指令;违法发包或者出租、超层越界开采、恶意逃避强制性检验等非法违法行为;不按时足额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等;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行为。

  据安徽省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生产经营单位首次被纳入“黑名单”的管理期限为1年,从第2次纳入“黑名单”起,管理期限为3年。在被纳入“黑名单”管理期间,该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一律不得评先评优,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这份安全生产“黑名单”将与工商、环境保护、有关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交换共享。按照国家和安徽省的有关规定,对纳入“黑名单”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严格限制或禁止其新增项目的核准、土地使用、采矿权取得、政府采购、证券融资、政策性资金和财税政策扶持等措施,并作为银行决定是否贷款等重要参考依据。

 选择年月
<2016年5月>
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
2526272829301
2345678
9101112131415
16171819202122
23242526272829
303112345
版权声明:本网尊重知识产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转载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时必须注明作者信息及出处,且未经许可不得用于任何商业行为。关于版权问题,本网保留依法 追究转载者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
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主办 承办:皖西日报社
皖西日报社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投稿电话:0564-3284422 投稿邮箱:news@lanews.gov.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ICP备06002640号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四次会议强调⊙山东乳山:家庭医生送医入户保健康⊙海南推行审批异地办理促进便民服务⊙根治“牛皮癣”号段 让公众耳根清净⊙“绿书签”活动护助少儿健康成长⊙安徽建立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湖北2000多座小水库实现水雨情“掌上监控”⊙汇聚小爱 筑温暖之城⊙志坚,让他成就完美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