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刘刚 记者 储勇)日前,市人社局、住建局、安监局、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全市建筑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决定从2016年6月1日起,将全市建筑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由项目工程合同造价的2‰调整为1.5‰。此次调整后,预计全市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少缴工伤保险费650万元以上。
据了解,我市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于2015年6月1日正式启动。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有735个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共征收建筑业工伤保险基金2359万元,支付各项待遇累计超过600万元,切实保障了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但经过近1年来的运行,也逐渐显现出参保缴费费率偏高、基金积累偏多的问题。鉴于此,市人社部门进行了精密测算,并学习借鉴外地做法,制订出费率调整方案。此次调整幅度大,一次性下调幅度达到25%,将有效减轻企业的缴费负担,同时激发建筑企业参保缴费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工伤保险的保障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