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徐瑞)4月29日,时值“五一”小长假的客运高峰期。当日15时许,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机动中队民警正在疏导过往车辆时,看到一辆白色的小型轿车在由东向西的车道上停滞不前,后面的车辆鸣笛不断,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
经询问得知,该驾驶人急匆匆的到三十铺镇办事情,未对车辆进行检查,就驾驶车辆上路了,行驶到经三路与312国道交叉口时,车辆没油了,抛锚了。执勤民警立即组织将该车辆带至较安全地带,并对其驾驶证、行驶证、是否酒驾进行进一步检查。至当日15时30分,驾驶人李某将车辆加上油,驶离辖区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