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为进一步为广大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市地税局决定自2016年5月3日起,在市区范围内试行办税业务“同城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窗口设立地址及联系方式
1、六安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
市人民东路与健康路交叉口
电话:0564-3342508
2、六安市地税局开发区分局办税服务厅
开发区经三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电话:0564-3631788
3、金安区地税局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
六安市球拍东路
电话:0564-3311083
4、裕安区地税局征收管理分局办税服务厅
六安市梅山中路7号
电话:0564-3950317
二、业务范围
1、城区五局(金安区地税局、裕安区地税局、市局征收管理分局、涉外分局和市局开发区分局)管辖的所有纳税人发起的税务登记(设立登记除外)、纳税申报、税收优惠备案和审批、税收认定和证明开具等涉税事项均实行“同城通办”。
2、在六安市城区、开发区及金安区、裕安区各乡镇购买“一手房”的纳税人(不含企业批量缴纳契税和“二手房”交易契税),可以前往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南路交叉口建设大厦一楼地税查询窗口,凭该窗口出具的《家庭住房情况查询申请表》(1个月内有效)及“一手房”契税申报缴纳所需的必备资料,到城区四个办税服务厅“同城通办和契税征收窗口”缴纳契税。
三、印章使用
市地税局统一制作“安徽省六安市地方税务局(1)业务专用章”,“同城通办”窗口出具的凭证和涉税文书(税务行政处罚文书除外)统一使用此印章。各用章单位要妥善保管此印章,非“同城通办”业务禁止使用此印章。
四、资料传递
“同城通办”窗口所在办税服务厅要明确人员妥善归档保管所受理的文书资料,建立清册,原则上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本周所有“同城通办”文书资料移交给相应的办税服务厅签收。
五、其他要求
1、城区四局办税服务厅各设置2个“同城通办和契税征收”窗口,明确专人(分AB岗)负责办理涉税业务。
2、“同城通办”窗口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纳税服务规范,对纳税人前来办理“同城通办”业务,不得推诿扯皮,不得拒绝办理。
3、涉及到办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时,请对方出具主管地税机关税务行政处罚事项通知书,“同城通办”窗口只负责收缴罚款,不出具文书。
4、试行期间,如遇到问题和困难,“同城通办”窗口人员要及时向所在办税服务厅负责人反映,并逐级向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科报告。
六安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