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山讯(陈伟)霍山县建立非公企业党组织返还党费管理使用制度,解决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动经费不足问题。
严格非公企业党费收缴、使用手续,按“先收缴后返还”原则,县非公党委根据企业状况予以返还,企业党组织单独设立返还党费和上级留存党费补助专用账户,实行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严格党费使用审批制度,规定返还的党费主要用于本企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表彰先进、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添置党员教育电教设备等方面。严格党费使用监督,要求非公企业党组织将党费使用情况详细登记账目,随时接受上级党组织审查和企业职工监督;每年年底,向党员大会报告党费收缴、返还和使用情况。县非公党委定期对企业党费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党费使用规范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