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婷婷)4月18日,记者从市不动产统一登记新闻发布会获悉,我市自2016年3月14日起,已经在市中心城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顺利实现了“2016年3月底前颁发全市第一批不动产权证书”的目标任务,我市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迈入全省第一方阵。
据悉,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于2015年下半年启动,市本级于2015年9月底前、县区于2015年11月底前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16年1月21日正式挂牌。我市在职责机构整合过程中,结合市情,提出并采取了市与区分级、分区域负责或委托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模式。市本级负责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市经济开发区,望城、东市、中市、三里桥、清水河、西市、鼓楼、小华山街道,平桥乡10个区、街、乡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土地及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授权金安、裕安两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全权负责市规划区内的林业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市规划区内市本级登记之外的土地及房屋的登记发证工作。
根据国家规定,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发放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按照“权力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今后通过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逐步替换为新版的不动产权证书,各级登记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权利人更换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