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浣保)市环保局窗口在环评审批竣工验收等审批事项办理中,深入研究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立足企业实际情况,灵活运用政策,创新工作方式,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方便了服务对象。
该局明确了重大变动界定原则: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为重大变更,其他情况一律视为环评的非重大变更。对于非重大变更的,根据情况不同,一是对非重大不利影响的,企业自行或委托编制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补充报告,报送窗口履行备案程序。二是建设项目轻微变更并对环境有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出具变更情况说明的函,窗口可以直接作出同意变更的复函。三是将部分轻微变更纳入竣工验收管理,在验收中作出说明。 2015年以来,市环保局窗口分别对三阳科技有限公司、六安排水有限公司、叶集金秸能公司等11个企事业单位建设项目办理了简要变更手续,避免了变更环评重新报批的复杂手续,受到服务对象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