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奚秀娟 记者 王婷婷)日前,记者从节水创建办获悉,市城管局公用事业执法支队自今年2月份开始,已经连续查处6起违法用水行为。针对违法用水行为,市城管局有对“盗用或者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行政处罚权,最高可处以5000元罚款。
3月15日,市自来水公司监察队在日常管理巡查过程中,发现某学校在建教学楼私自接自来水使用。市城管局公用事业执法支队立即对该校违法用水行为进行了执法检查,强制拆除私自安装的水表和水龙头,并对该校下达了处罚通知书,要求其补交水费,并处以罚款。
3月17日,市城管局公用事业执法支队联合市自来水公司监察队在解放北路查处一起偷盗消防用水行为,某小区绿地养护单位水车擅自打开消防栓取水,被执法人员发现,立即拍照取证,查扣偷水车辆,执法部门将依法对该车进行相应处罚,并追缴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