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文斌)为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解矫后脱管、漏管、重新犯罪,金安区司法局双河司法所“三个同步”做好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的有效衔接,确保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机运行。
解矫与帮教同步。该所在宣告矫正人员矫正期满解除矫正的同时,安置帮教小组与帮教对象签订帮教协议,将解除矫正对象纳入安置帮教管理系统,转为安置帮教对象。
矫正小组与帮教小组转换同步。社区矫正小组成员在矫正对象解矫的同时,及时履行手续,转变职能成为该对象的帮教小组成员。同时对解除矫正人员中仍需重点帮教的人,将针对不同情况调整充实帮教力量。
解除矫正档案移交与帮教档案的建立同步。他们在移交解除矫正人员档案的同时,及时地根据解矫档案建立起完整的帮教档案,以便根据不同情况开展安置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