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单姗)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水平,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继续深入开展“学雷锋暨评选校园雷锋”活动。活动在全市各中小学(含职业类学校、幼儿园)全体师生中进行。
本次活动以3月份为重点,贯穿全年,各校将开展“学雷锋宣传月”活动、雷锋故事宣讲活动、主题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同时,注意树立典型,在全市中小学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雷锋”评选活动,用身边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教育学生,提高教育的生动性、实效性。
据悉,“校园雷锋”评选条件为助人为乐,乐于奉献;信念坚定,品行优良;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
市教育局要求评选要针对中小学生特点,积极创新学雷锋的内容和形式,要确保实效第一,兼顾形式和特色;融合中小学生文明礼仪、思想道德教育等,努力扩大学雷锋活动的范围,提升学雷锋活动的内涵,提高学雷锋活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