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康家佳)2016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于3月8日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陈家本出席会议。
陈家本指出,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以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精神为契机,利用好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平台,在案件和线索的通报移送、案件查办过程中的协作配合、整合办案资源等方面下功夫。要明确职能定位,当好主体、唱好主角,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完善协调机制,有效整合各执纪执法机关的办案力量和办案资源,形成强大的反腐败合力;要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不按要求及时汇报、不认真履行职责,隐瞒包庇、在办案中泄密或违反其他规定的行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要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突出查案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不允许有违反办案程序、超越办案权限的问题发生。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增强看齐意识,压实主体责任,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会上,宣读了《关于调整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学习了《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作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