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城关镇爱斯琳大师烘焙坊:
陆凤陈、储倩、景龙水、马传霞、任士娟等5人诉你公司案,本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项之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请你公司自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委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
本案定于2016年5月16日9时在霍邱县人社局3楼仲裁庭公开开庭审理。
霍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