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金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以上地块为净地出让。详细规划指标及建设要求参见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不接受拖欠我县土地出让金及已竞得土地未按时开、竣工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的竞买申请。
(三)竞买人申请时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竞买人账户(法人申请的从法人基本账户)所在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3月1日16时至2016年3月28日17时到金寨县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领取挂牌文件。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17时。
三、资格审查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等有关部门于2016年3月28日17时30分前确认申请人竞买资格。

四、竞得人确定
挂牌时间截止时,同一地块如有两人及两人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土地竞得人。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底价,否则不成交。如不成交,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五、挂牌出让时间和地点
挂牌时间:JZZB-GT-2016-02、03号地块分别为2016年3月21日8时至2016年3月30日15时30分、15时40分。
挂牌地点:金寨县招投标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其他事项
(一)以上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均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付清后交付净地。JZZB-GT-2016-02、03号地块竞得人均在竞得土地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后1年内竣工。
(二)JZZB-GT-2016-02、03号地块严格按照皖国土资[2012]92号文件《安徽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不大于土地总面积的6%,年亩均税收不少于10万元。同时竞得人必须遵守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招商要求。
(三)竞得人必须按照规划设计条件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
(四)契税及其他部门应征收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缴纳。
七、保证金缴纳
(一)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二)开户银行及账号:
1、开户银行:安徽金寨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278890610300000018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江店支行
账号:34001747201052503568
3、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支行
账号:176726101343
4、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金寨支行
账号:1761501021000028133
(三)竞买保证金缴款方式:由竞买人通过转账方式缴款(法人申请的从法人基本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款),请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号提交。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金寨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易成禄 黄玲
联系电话:0564-7350765 0564-7356810
查阅网址:
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网(www.jzgtj.gov.cn)
金寨县招投标网(www.ahjzztb.gov.cn)
金寨县国土资源局
金寨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