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党组书记 检察长 桂青
2013年以来,六安市检察院把基层院建设作为检察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任务来抓,紧紧围绕“八化”目标,认真落实建设规划,推动基层院建设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有影响的工作品牌和先进典型相继涌现:霍山县检察院“品质公诉”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2015年度基层院建设品牌、该院公诉科被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金安、裕安区检察院被评为第五届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裕安区检察院还被评为第六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全省仅两家单位。
以更高目标为引领,强化推动谋划
继3个基层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4个基层院被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后,市检察院提出从2013年起的后5年,要努力实现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满堂红”,4-5个基层院进入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行列,1-2个基层院进入全国模范检察院行列,并以此为引领,落实市院主抓、基层院主责,强力推进。制订加强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对基层检察院“八化”建设任务进行分解,提高指导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向全国模范检察院——金安区检察院学习活动,每年对基层院建设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出全市先进检察院,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同时,深入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不断培育基层院建设新的增长点。2014年,金安区检察院被列为全省基层院建设先进典型,2015年金安区检察院、裕安区检察院、霍山县检察院又分别被省检察院确定了重点帮培的品牌项目。
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强化业务建设
坚持把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作为加强基层院建设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加大司法办案力度。市检察院充分发挥自侦办案主体作用,通过督办、领办、交办、参办等方式方法,指导基层院集中查办了一批医疗、教育、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并在当地有影响的窝案串案、大案要案。2013以来,共查处职务犯罪案件424件561人,为优良政务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各基层院刑事立案监督、侦查监督以及审判监督等工作健康深入开展,追捕、追诉、抗诉等核心业务质效提升,捍卫了法律尊严,推进了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强化案件统一管理和办案流程监督,在全省率先实现了两级院案件管理机构的全覆盖。金安区检察院案管工作经验被省检察院在全省推广,霍山县检察院被高检院案管办确定为工作联系点。全市检察机关整体业务工作连续3年位居全省第一方阵。
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强化自身建设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按照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要求,打造过硬的基层检察队伍。通过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重大问题调研等制度,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基层院领导素能培训,积极组织参加高检院的基层院检察长培训,不断提升基层院班子的法治水平和处理复杂问题能力。大力实施素质兴检工程,采取上挂下派等方式,提升基层干警实际工作能力,从基层院选调3名业务骨干到市院挂职。围绕修改后三大诉讼法,积极开展以案代训、优秀公诉人评选、大练兵大比武、专家讲座等活动,提高基层执法办案的实战能力,23人次获得省级以上记功表彰。同时,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并围绕“八项规定”和机关效能、重大节日期间廉政建设等开展经常性的督查活动。几年来,基层干警无一例违法违纪,1个基层院被授予省级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
以检务保障为支撑,强化基础建设
坚持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检验和评价基层院建设工作的重要标准,抓住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基层院建设工作成效。积极争取基层院所在地的党委、政府支持,推动落实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帮助基层院协调解决“两房”建设资金缺口问题,霍山县检察院新建了技侦大楼,霍邱县检察院、裕安区检察院扩建了或立项扩建办案用房,叶集区检察院升级改造了办案用房、专业技术用房及配套设施。通过加强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建设,基层院全部建成检察专线网、分级保护系统、侦查指挥中心和门户网站,并开通了官方微博、官方微信,舒城等4个检察院建成了检务公开大厅。在此基础上,注重基层院建设工作总结,通过召开表彰大会、学习参观、相互交流等形式及时推广先进经验,指导和帮助基层院制订建设总体方案和工作措施,推动基层院建设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