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董必玲申请及2016年2月16日《皖西日报》遗失声明,现对其持有位于六安市梅山北路淠绿新村C11#楼502室的《房地产权证》(证号:392693)宣布作废,并作出补发,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的,登记机关将依法予以补发。
六安市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