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单姗)为规范办园行为、促进科学保教,2015年12月下旬,市教育局组织学前教育专家,对全市10所(含2所复评园)公办、民办幼儿园进行了市级示范(一类)园验收性评估。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9所幼儿园为市级一类幼儿园。
本次认定的市级一类园为:霍邱县新徽幼儿园、霍山县城关幼儿园、裕安区金马幼儿园、金寨县梅山第二幼儿园、霍山县与儿街镇中心幼儿园、金寨县汤家汇镇中心幼儿园、叶集试验区太阳幼儿园、寿县安丰童乐幼儿园、霍邱县冯井镇书香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