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单姗)为引导和激励广大乡镇学校和教师继续做好“控制学生流失、防止学生辍学”工作,进一步降低学生辍学率,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市义务教育“控流”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评选条件为积极开展(或参加)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和“防流控辍保学”工作,大力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有效巩固学额,学生入学率、普及率和巩固率达成度高,学生辍学率低,在当地具有先进性、典型性、示范性。
据悉,其中“控流”先进单位,要求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在校生年辍学率为零,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初中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9%以上,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3%以上。毕业班学生辍学少,在位率高,巩固率高,升学率高。对有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提前将毕业班学生推出学校等违法违规现象之一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