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使用人李勇于2016年2月16日在《皖西日报》的遗失声明及补证申请,现对其位于霍邱县城关镇恒顺大名城18栋1单元604室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地号:14029010117-166,证书号:霍土国用2014第549号宣布作废,并拟予补发,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无异议,登记机关将依法予以补发。
霍邱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