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元军)2月17日,记者从市国土资源局获悉,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摸清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用地情况,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盘活存量土地,加快开发进度,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效益,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据了解,本次专项行动将对2007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各地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的各类国有建设用地进行专项清理,包括批而未供土地、供而未用土地和用而未尽土地。对批而未供土地,采取限期完善项目供地手续、上报省政府调整报批、安排新建项目、纳入储备等途径,积极消化处理。对供而未用土地,分析梳理原因,有针对性地予以处置。因企业原因,超过约定动工日期未动工建设的,下达限期动工通知书,督促土地使用权人开工建设;超过约定动工日期1年未动工建设的,征缴土地闲置费;超过约定动工日期两年未动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政府原因,造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采取延期动工开发、调整规划用途、安排临时使用、置换土地、协议收回等途径进行处置。对用而未尽土地,因容积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约谈土地使用权人,制订推进措施,限期继续开发建设,逾期仍未实施的,依法收回部分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