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保慧:
本院受理原告韩小凤与被告王保慧、六安市利民公交有限责任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六安市利民公交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不服本判决分别提起上诉,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副本,现依该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六安市利民公交有限责任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中心支公司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