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裕安区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于2016年2月25日上午10时,在六安市明都宾馆二楼举行拍卖会。
一、标的物:
位于六安市大别山路与梅山路交叉口,滨河御景一期2号楼1018室住宅房,建筑面积56.08m2,总层数:19层,钢混结构,有房产证,参考价39.51万元。
二、咨询、展示、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2月24日下午5时止。
三、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向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3万元,保证金到账为准,若竞买不成功,保证金将在5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保证金汇缴至: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监督电话0564-3213765)
开户行:六安工商银行裕龙支行
账号:13140205293000491610
六、咨询电话:
0564-3327506 13905642206
七、地址:六安市皖西路红街A2西单元1302室
安徽省盛唐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