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范兴稳:

  本院受理原告谢玲玲与被告范兴稳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现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本院(2015)六裕民一初字第01507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选择年月
<2016年2月>
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周六周日
25262728293031
1234567
891011121314
15161718192021
22232425262728
29123456
版权声明:本网尊重知识产权,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转载本网站所发布的内容时必须注明作者信息及出处,且未经许可不得用于任何商业行为。关于版权问题,本网保留依法 追究转载者法律责任的权利。特此声明。
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主办 承办:皖西日报社
皖西日报社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投稿电话:0564-3284422 投稿邮箱:news@lanews.gov.cn 经营许可证编号:皖ICP备06002640号
冬日游龙门石窟⊙赏缤纷花海世界⊙声明⊙公 告⊙公 告⊙拍卖公告⊙拍卖公告⊙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如何防止烧损家用电器⊙霍山县烟草专卖局公告⊙金寨县烟草专卖局公告⊙六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告⊙舒城县烟草专卖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