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文斌
他是个残疾人工作者,天天做着平凡的工作。他积极努力、默默奉献,为我市的残疾人体育工作作出了贡献。被授予“2010年—2014年全国残疾人体育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他叫胡旭辉,肢体三级残疾。2010年7月进入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
在会里,胡旭辉具体负责残疾人体育工作,他严格要求自己,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辛勤工作,出色地完成了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他先后协助组织带领我市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2010年省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2014年省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以及2012年省第二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并取得了较好成绩。胡旭辉尤其注重运动员们的精神风貌,利用不同场合、通过不同方式,提醒要注意赛场纪律,赛出风格赛出水平。每次赛后,都被组委会授予团体和个人的“体育道德风尚奖”。市政府也发去贺电,对我市残疾人运动队在赛会中取得的精神文明和运动成绩双丰收表示祝贺。胡旭辉平时热爱体育运动,带头参加高水平的各种赛事。他善于从大局出发,放弃个人的一些利益。如在2014年的六残运会期间,为能照顾更多的选手参加比赛,他把自己擅长并原先报名的象棋参赛名额让了出来,而改报并不擅长的飞镖项目比赛,虽然最终只获得第五名的成绩,但含金量满满的。2015年以来,他还配合市体育局负责人,多次前往县残联、县特校,选拔发现残疾人运动员。陪同市体校教练,分别到市特校、霍山残联及特校、舒城残联及特校考察残疾人体育开展情况,为下届运动会发现选拔优秀运动员做准备。
我市是人口大市,也是残疾人人数众多的地区,属于中西部贫困地区。要在这种环境下发展残疾人体育事业,谈何容易。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专业人员相对缺乏,针对这种状况,胡旭辉根据中央、省市一系列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向残联理事会领导和相关单位呼吁我市应及早执行省两办《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对在国内外重大赛事中获奖残疾人运动员,参照健全人同级赛事奖励标准同等奖励”的条款,对获奖残疾人运动员实行奖励。在残联理事会的争取和市领导的关心下,我市参加省第六届残疾人运动会的获奖运动员及各级教练组,在2015年首次获得了同健全运动员参赛获奖相同标准的奖励。此办法的实行,极大地鼓舞了全市残疾人体育工作者和残疾人运动员积极参与体育运动的积极性,把党和政府关心残疾人事业的举措落到实处。
胡旭辉克服身体残疾不便,经常深入县区,广泛宣传残疾人体育事业的意义,积极动员残疾人工作者和广大残疾人投身到这项事业中。他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事无巨细,辛勤工作。熟悉残疾人体育工作的人都知道,运动员集训是一项责任性较大的工作。胡旭辉从运动员住宿、饮食到每个人的思想工作都作了详细安排。每次集训他都和运动员同吃同住,照顾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运动员,和残疾人运动员促膝谈心,帮助他们分析如何加强训练提高成绩。由于他自己也是残疾人,和运动员们沟通起来没有距离。对个别运动员不自信的性格,他还用心理分析的方法让他们树立起信心,鼓励他们去冲击自己理想的成绩。时间久了,他们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朋友。即使运动会结束了,他们也经常来电话讲述生活中遇到的辛苦和快乐。胡旭辉是市残联的编外聘用人员,虽然收入不多,但他还是时常从经济上资助那些热爱体育运动的残疾人,帮助他们购买篮球、乒乓球拍、羽毛球拍之类的体育用品。